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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市卖假六神花露水被索赔2万,法院仅判赔3500元警示 - 新乡卫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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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4)豫0703知民初79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是第106号、第111号注册商标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花露水、沐浴露、洗手液等日化产品。2002年3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公司注册在花露水商品上的“六神”商标为驰名商标。
2023年7月27日,经原告某家化申请,浙江省桐庐县公证处对其证据保全进行了公证。公证书显示:公证员和工作人员张某与原告委托代理人朱某令来到河南省长垣市某小学附近一家标识为“西街超市”的商店(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者为“张某辉”),朱某令购买了标有“六神”字样的花露水1瓶,并对支付过程拍照。公证员全程监督购买、拍照及商品封装,封装后交由原告代理公司保管。
2023年9月6日,某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产品鉴别书,认定该花露水为假冒产品,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另查明,长垣市芦岗某店成立于2015年1月22日,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张某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长垣市芦岗某店立即停止销售侵权花露水,并在7日内赔偿原告某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3500元(含维权合理费用),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小商户卖假货风险大,3500元赔偿只是开始!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哪怕只卖一瓶假货,也可能惹上大麻烦!
很多小超市、小卖部老板可能觉得:“我就卖个几十块的花露水,能有多大风险?”但法院判了3500元赔偿,还搭上诉讼费和时间精力。更关键的是,原告最初索赔2万元,法院因“证据不足”才酌情降低金额——如果原告能证明你长期卖假货、销量大,赔款可能翻倍!
企业该怎么做?记住3个“别”:

  1. 别图便宜乱进货:本案中被告从非正规渠道拿货,没查供应商资质。正品花露水批发价一般10-15元/瓶,如果5元就“包邮”,大概率是假货!务必索要供应商营业执照、授权书,并保留进货单据至少2年。
  2. 别忽视商品细节:真“六神”花露水瓶身标签清晰、防伪码可查,假货常有错字或模糊印刷。定期抽查货架商品,发现异常立即下架。
  3. 别收到律师函就慌:被告因拒不到庭被判全责。如果被起诉,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提供进货凭证证明“不知情”,可能减轻赔偿(本案中因无证据,法院没采信)。
    一句话总结:卖假货不是“赚小钱”,是给企业埋“雷”——一颗雷就能炸掉半年利润!

四、征和律师事务所贴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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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及个人信息已做匿名化处理(如“张兆辉”改为“张某辉”、“长垣市芦岗某某店”改为“长垣市芦岗某店”),旨在普法不针对具体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