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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出租后发生火灾,房东和租客都要承担责任-长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长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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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2)豫10民终133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7月,许昌沐某卫浴有限公司租赁长葛市金某骏卫浴有限公司位于长葛市和尚桥镇某路某段某村某号的库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021年7月20日19时45分左右,涉案车间库房发生火灾,致二号、三号库房被烧,存放物品严重被毁。2021年9月17日,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19时45分左右;起火部位位于贾某伟的车间南侧隔墙的中间部位;起火点位于起火部位处的钢制立柱的下方。起火原因排除雷击、静电、自燃起火原因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不排除起火部位上方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火灾发生时,一号车间库房系案外人长葛市鹏某卫浴经营部在租赁使用,涉案三号车间库房系长葛市金某骏卫浴有限公司自用。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长葛市金某骏卫浴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许昌沐某卫浴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但明确认定长葛市金某骏卫浴有限公司对火灾事故承担65%的责任,许昌沐某卫浴有限公司承担35%的责任。最终双方损失由各自承担,房东需赔偿租客部分损失,但因租客未上诉,法院未调整赔偿金额。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例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很多企业容易忽视的安全"雷区"。简单说就是:仓库出租后发生火灾,房东不能当"甩手掌柜",租客也不能当"旁观者",双方都要为安全负责,而且房东责任更大!

为什么这么说?让我们用大白话拆解:

1. 房东(出租方)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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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租客(承租方)不是"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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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致命的错误:没签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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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这个铁律:安全责任不因出租而转移!
房东以为"租出去就和我没关系"?错!租客以为"出了事全是房东锅"?也错!法律要求双方共同守护安全底线。就像案例中,房东的违章建筑+租客的疏忽大意,最终导致两败俱伤——双方损失近400万元,却只能自认倒霉。

四、专业护航,让经营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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