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金超过LPR1.5倍法院不支持-荥阳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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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17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29日,河南某公司作为出租方与荥阳某公司签订《吊车租赁合同》,约定租赁16吨和8吨随车吊车。合同规定:租金按台班计算(16吨吊车1200元/班,8吨900元/班),进场后每15天支付租金,退场后结清费用;如逾期付款,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
合同履行中,荥阳某公司共租赁多辆吊车,截至2024年1月20日,总租金216225元。河南某公司按已开发票金额214825元主张(自愿放弃1400元),荥阳某公司已支付194625元(2023年12月23日付100000元、2024年1月11日付94625元),尚欠20200元未付。河南某公司多次讨要无果后起诉。
法院判决荥阳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202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按年利率5.175%自2024年2月6日起计算)。但驳回了河南某公司要求按“一年期LPR四倍”计算损失的请求,因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过高。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避免“要钱难、索赔亏”的租赁风险?
这个案子表面是“要2万块租金”,实则暴露了企业签合同时的3个致命漏洞:违约金乱写、催款不留痕、超期使用没补协议。很多老板以为“合同写得越狠越保险”,结果法院根本不买账!
风险一:违约金设太高等于白设
- 本案中,合同约定“逾期按2‰每天付违约金”,看似很严格,但法院直接砍掉70%!为什么?
2‰每天≈年化73%(2‰×365),而国家规定的合理上限是“LPR的1.5倍”(本案LPR 3.45%×1.5=5.175%)。超过的部分法院一律不支持。 - 企业该怎么做:
✅ 违约金别超“LPR 1.3-1.5倍”(当前约4.5%-5.2%),太高反而让合同失去约束力;
✅ 直接写清楚计算方式,比如“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加计50%”,避免“2‰每天”这种模糊表述。
风险二:催款靠嘴说,等于没催
- 河南某公司说“多次讨要无果”,但没提供微信、邮件等证据。如果荥阳某公司狡辩“根本没催过”,企业可能败诉!
- 企业该怎么做:
✅ 每次催款留痕迹:用企业微信/邮件书面提醒,写明“根据XX合同,截至X月X日欠款XX元,请3日内支付”;
✅ 重要款项发《催款函》,通过邮政EMS寄出(保留寄送凭证),比口头催款效力高10倍。
风险三:设备超期用,合同变“糊涂账”
- 合同原定租20天(2023.11.30-12.20),但实际用到2024年1月。双方没签补充协议,导致租金计算复杂化,差点影响欠款金额认定。
- 企业该怎么做:
✅ 租期快到时,立即签《补充协议》明确新租期和价格;
✅ 实在来不及签,也要用微信文字确认:“按原合同继续使用至X月X日”,避免口头约定扯皮。
最后提醒:合同不是签完就“躺平”!从设备交付、开票付款到退场,每个环节都要留证据链。本案中河南某公司胜诉,全靠发票、转账记录和详细施工日志,换成证据不足的企业,2万块可能永远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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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企业名称已做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