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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疑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提供有效证据否则难获支持-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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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986号(一审)、(2025)鄂09民终1349号(二审)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27日11时50分,王某驾驶鄂KF1小型轿车,在汉川市刘家隔镇刘隔高速桥下掉头时,与刘某驾驶的鄂KJ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刘某在汉川市某某医院住院治疗3天,花费医疗费5730.32元。2025年1月16日,经汉川汉正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伤残等级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后续治疗费2000元。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驾驶的车辆在汉川某乙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一审法院判决:汉川某乙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刘某138064.92元,王某赔偿鉴定费1428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称:1. 伤残鉴定结论错误,应重新鉴定;2. 摩托车维修费605元无正式发票,不应支持。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保险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反驳鉴定,且维修收据与事故认定书能相互印证。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起案例看似是“小事故”,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在纠纷处理中,质疑对方证据不能光靠“我觉得不对”,必须拿出“铁证”才行。很多企业(尤其是保险公司)常犯一个错误:对伤残鉴定或损失金额有疑问时,只简单说“鉴定不准确”“票据不正规”,却拿不出具体证据反驳,结果像本案一样白白赔钱。

为什么企业会“栽跟头”?

  1. 误以为“质疑”等于“胜诉”
    保险公司认为刘某的十级伤残鉴定有问题,但仅口头质疑,既没指出鉴定机构哪里违规,也没提供新医学证据(比如CT片分析报告)。法院明确说:鉴定机构有资质、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你的怀疑就是“空气”。现实中,企业常因内部流程拖沓或怕麻烦,错过收集反驳证据的黄金时间。

  2. 忽视“间接证据”的证明力
    刘某修摩托车没开发票,只有收据,但事故认定书写了“两车受损”,收据和认定书一对照,法院就认可了损失。企业总盯着“发票”这类直接证据,却忘了微信记录、现场照片、第三方报告等也能形成证据链。比如,员工报销时如果只有手写单据,企业应主动补拍维修现场视频,否则纠纷时可能像保险公司一样“哑巴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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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法律不保护“马后炮”。企业别等被告上法庭才想起找证据,日常就要把合同、票据、沟通记录像“拼图”一样归档完整。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支持先试用15天满意后付款——用专业团队帮您提前堵住漏洞,省下的可不只是诉讼费,更是真金白银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