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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方调岗降薪未协商一致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大冶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大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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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281民初8667/867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陈某于2012年6月入职湖北和某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办公室综合工作,月平均工资4300元。2017年开始,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2月1日,公司董事长安排陈某清洗办公室窗帘,陈某认为这不是她的工作范围而拒绝。随后,公司在2023年2月9日撤销陈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将其岗位调整为打字员,月工资降至3000元。陈某不同意公司的单方面调岗,没有去新岗位上班,并多次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但公司未出具。此后,陈某离开了公司。2024年3月,陈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休年假工资等。仲裁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43000元,但驳回了其他请求。双方都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陈某与湖北和某建设有限公司从2012年6月至2023年2月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年2月解除;公司需支付陈某经济补偿金47300元和未休年假工资3163.22元,合计50463.22元;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隐藏着很多企业容易踩的"坑"。我们经常遇到企业老板说:"我是老板,我想让员工干什么就干什么!"但法院的判决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太危险了!下面我用大白话解释企业该怎么避免类似风险:

1. 调岗降薪不是老板一句话的事
公司认为陈某拒绝"洗窗帘"就直接把她从办公室副主任降为打字员,工资从4300元降到3000元。法院认为这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企业该怎么做

2. 工资不能随便降,降了就要赔钱
公司把工资从4300元降到3000元,降幅近30%,法院直接认定违法。
企业该怎么做

3. 年假不是"画饼",不安排要真金白银赔偿
公司声称"春节假期已经包含年假",但法院不认可。因为春节是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是两码事!公司拿不出陈某已休年假的证据,最终要额外支付日工资200%的赔偿。
企业该怎么做

4. 解除合同要"明明白白",别玩文字游戏
公司想让陈某走,又不愿出书面解约通知,以为拖着就能逃避责任。结果法院认定是公司违约在先,反而要付补偿金。
企业该怎么做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
很多企业败诉不是因为法律太复杂,而是因为管理太随意。就像本案公司:调岗不商量、降薪不通知、年假不留证。看似省了小钱,最后赔了大钱还伤了员工感情。建议企业:
✅ 每次调岗降薪前,让法务或律师看看是否合规
✅ 重要决定必须书面确认,微信记录也能当证据
✅ 每年自查劳动用工风险,别等员工告了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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