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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已结清工程款无需向实际施工人付款-松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4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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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087民初39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11月11日,某某农业公司与镇某平签订《湖北洈水育肥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某某农业公司将其育肥舍建设工程发包镇某平施工。2021年1月,镇某平将育肥舍建设工程中的管道工程分包某某灯饰城施工。2022年1月22日,镇某平确认某某灯饰城工程款为173715元。付某收到案外人通过微信支付的工程款91000元,下欠工程款82715元,至今未付。同时查明,2022年10月9日,某某农业公司与镇某平签订《某某公司土建工程结算协议》,双方确认关于土建工程的结算全部结清,互无异议,如对已支付的款项有异议,双方另行对账确认,多退少补。

法院判决镇某平支付某某灯饰城工程款82715元,驳回某某灯饰城要求某某农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一家灯饰城给养猪场做了管道工程,包工头镇某平欠了8万多没给,灯饰城老板一气之下把镇某平和养猪场的老板(某某农业公司)一起告了,想让两家都还钱。结果法院只判镇某平付钱,没让养猪场老板掏腰包。为什么?关键就一句话:养猪场老板已经和包工头结清了工程款,所以不用替包工头还债

咱们用大白话捋一捋:
养猪场老板把工程包给镇某平,镇某平又把管道活转包给灯饰城。虽然这层层转包因为包工头没有资质,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工程干得合格,钱该给还得给。灯饰城只能先找直接跟自己干活的镇某平要钱;只有当镇某平没钱付,而且养猪场老板还欠着镇某平工程款时,才能找养猪场老板要。可本案中,养猪场老板和镇某平签了结算协议,白纸黑字写明"工程款全部结清",法院一看证据确凿,自然不用再付钱。

企业老板必看的3个避坑指南

  1. 结算协议就是"护身符",签字前务必确认清楚
    本案中某某农业公司能免责,全靠那份《土建工程结算协议》。很多老板觉得"工程干完了,钱也付了"就完事,但没留书面证据。一旦下面的施工队找上门,发包方百口莫辩。正确操作:工程结束时必须和承包方签结算协议,明确写清"工程款已全部结清",并附上付款明细(比如"2022年10月9日前共支付370.48万元,剩余94.4284万元用于抵债")。如果承包方说"还有账没对清",一定要当场核对清楚再签字——别像镇某平那样拖着不解决,最后自己扛全责。

  2. 付款必须"留痕",微信转账也有风险
    本案中灯饰城老板付某只收到9.1万元微信转账,既没签收据,也没注明用途。万一包工头耍赖说"这钱是其他项目的",施工队就很难维权。正确操作

    • 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工程款必须通过公司账户转账
    • 备注写清"XX项目第X期工程款"
    • 要求收款方出具盖章收据
    • 现金支付风险极高,尽量避免(本案中包工头用个人微信付钱,埋下大隐患)
  3. 别当"老好人",谨慎代付工程款
    案例中某某农业公司曾直接给灯饰城转了3万元,差点被当成"共同欠款人"。很多发包方怕施工队闹事,直接越过承包方付钱,反而把自己拖进纠纷。正确操作

    • 坚持"谁签合同找谁要钱"原则,绝不轻易绕过合同相对方
    • 特殊情况需代付时,必须让承包方出具《代付确认书》,写明"此款从应付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 代付后立即更新结算协议,避免重复支付

特别提醒

建设工程最怕"三角债",一条链子断了,整串都遭殃。各位老板记住:规范签合同、严格走流程、每笔钱都留证据。工程干得再漂亮,钱没结清就是白忙活——这不是法律冷血,而是保护守规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