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债务继承人仅以遗产为限偿还,银行违约金主张需提前约定-枝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案号:(2025)鄂0583民初3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6年4月18日,王某(被告郑某科之妻,被告郑某之母)向湖北某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以下简称“某行枝江支行”)申领信用卡,同时提供100万元定期存款证明。银行审核后发放信用卡(卡号6258****)。王某自2019年5月5日开始使用该卡,2024年5月出现逾期未还款。银行电话催款时得知王某已病重住院。2024年6月19日,王某死亡。截至2024年6月10日,信用卡欠款本金99,995.59元、利息3,604.20元、违约金1,626.08元。王某名下仅有一套与郑某科共同共有的房产(不动产登记证号:鄂(2022)枝江市不动产权第0**2号)。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郑某科、郑某在继承王某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信用卡本金99,995.59元及死亡前利息3,604.20元,并自2024年6月20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利息;驳回银行关于违约金1,626.08元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三招守住“钱袋子”
1. 债务清偿≠100%追回!继承人“只还遗产那么多”
本案最核心的教训:企业讨债时,继承人最多只用“遗产价值”还钱,绝不会让你倒贴!
- ✅ 正确做法:银行发现客户死亡后,第一时间查清遗产(房产、存款等)。本案银行因及时锁定房产,才保住99,995.59元本金。
- ❌ 错误操作:若企业误以为“人死了债还在”盲目起诉,却未查清遗产,可能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重点:起诉前务必摸清遗产范围!
2. 违约金不是“想收就收”!必须白纸黑字提前约定
银行本可多收回1,626元,却因无法证明和王某约定了违约金,被法院全部驳回!
- ✅ 正确做法:
- 2017年新规后,信用卡合同必须单独写明“违约金条款”(例如:“逾期未还款,按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 每次调整规则,必须让客户重新签字确认(本案银行用旧版合同,吃了大亏)。
- ❌ 错误操作:沿用老合同、口头承诺违约金——法院只认“书面约定”!
3. 客户“病危”就是风险红灯!拖延催收=扩大损失
王某2022年6月就出现逾期利息1,474.20元,但银行未及时停卡控损,导致债务滚到10万元。
- ✅ 正确做法:
- 动态监控客户风险:对逾期超1个月、突发重病的客户,立即冻结额度;
- 死亡≠停止计息:本案支持死亡后按LPR计息,但企业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务不因死亡终止”。
- ❌ 错误操作:等客户“病入膏肓”才催收——损失扩大后,法院可能不支持后续利息(如本案被告曾抗辩“王某住院后利息应停算”)。
企业自查清单:
- 你的合同里有单独签署的违约金条款吗?
- 客户突发重病/失联时,是否有3天内冻结账户的流程?
- 讨债前是否先查清对方名下房产、存款?
为什么企业总踩这些坑?
很多企业以为“签了合同就高枕无忧”,却忽略了:规则在变(如2017年取消滞纳金)、客户在变(健康恶化)、法律在变(继承人责任有限)。本案中,银行若在王某2022年首次逾期时就收紧管理,完全可避免损失扩大。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提示
我们深知企业怕“请律师贵”“问题难说清”。为此推出:
✅ 极高的性价比:日常合同审核、风险预警,年费不到诉讼费1/3;
✅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免费体验3项基础服务(含合同模板库+风险自测工具),真正解决问题再签约。
用专业筑起企业“防火墙”,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这才是法律顾问的真正价值。
注:本文案例依据枝江市人民法院(2025)鄂0583民初31号判决书改写,人名、企业名已做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