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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使合同无效也应支付工程款-赤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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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81民初67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赤壁市某装饰中心于2008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装修、建材批发零售等。某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某文化旅游公司)将万亩茶园俄罗斯方块小镇亮化工程发包给深圳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某科技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又将其中的泛光照明工程分包给赤壁市某装饰中心。2018年2月10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工程包干价493000元,承包范围为水电工,工期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9年1月26日。赤壁市某装饰中心按约完成工程并交付,深圳某科技公司于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分三次支付了313387元劳务费。

深圳某科技公司将全部工程(含泛光照明工程)交某文化旅游公司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款总额为1431700元。某文化旅游公司陆续支付了1360115元,剩余71585元作为质保金(按合同约定,5%的保修金在竣工验收5年后支付)。赤壁市某装饰中心多次向深圳某科技公司催讨剩余179613元工程款,并按要求于2023年、2024年开具了增值税票据,但深圳某科技公司以某文化旅游公司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推诿不付,导致纠纷。

法院判决:深圳某科技公司需在15日内支付赤壁市某装饰中心工程款179613元;驳回赤壁市某装饰中心要求某文化旅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的核心观点很简单:工程即使验收合格了,但合同因违法无效,发包方仍要付钱;如果发包方(业主)已结清工程款,就不用替分包方“背锅”。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赤壁市某装饰中心没有施工资质,和深圳某科技公司的分包合同是无效的。但工程已验收合格并实际使用,法律就要求深圳某科技公司按合同价付钱。而某文化旅游公司作为业主,已付清大部分工程款(只剩质保金未到期),所以不用为深圳某科技公司的欠款负责。

对企业来说,这暴露了三大风险点,日常经营中要特别注意:

  1. 别贪便宜找“无证”分包商,小心合同无效反被坑
    深圳某科技公司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赤壁市某装饰中心,合同直接被判无效。虽然最后还是要付钱,但过程折腾了5年(从完工到起诉),还赔了诉讼费。企业发包工程时,必须查清对方是否有合法资质(比如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别为了省钱或图快就跳过这步。签合同时,明确约定“必须具备资质”,否则有权终止合作。

  2. 工程验收后要立刻结算,拖久了可能“钱货两空”
    深圳某科技公司拖了5年才被起诉,差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赖账成功(法律上一般3年不催款就过期)。但赤壁市某装饰中心因为2023年、2024年还开了发票催款,证明一直在追债,时效就“重新计时”了。提醒企业:工程验收后,必须30天内办完结算;催款要留证据(比如微信、邮件、发票记录),别只口头说“尽快付”,否则钱可能永远要不回来。

  3. 业主方付清工程款就安全,但必须“留痕”
    某文化旅游公司之所以不担责,是因为它把付款记录(时间、金额、凭证)都保存完整,连质保金未付也符合合同约定。企业作为业主,付款时务必做到:

    • 按合同分期支付,每笔钱都备注“XX工程款”;
    • 要求对方开正规发票或收据;
    • 保留银行流水、验收单等证据。
      别等到被起诉才翻箱倒柜找材料,那时可能已说不清是否付清。

总之,工程纠纷往往是“小问题拖成大麻烦”。企业只需做好三件事:查资质、快结算、留证据。日常经营中多花1小时合规,就能省下5年官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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