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可解除租赁合同但需通过诉讼确认而非单方通知-阳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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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713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4月30日,周某枝作为甲方,将其与丈夫柯某共有的九套商品房以及屋后西边围墙内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阳新某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7天连锁酒店,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租期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9年5月1日止;每年租金96000元,每季度支付一次。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乙方按经营需要自行投资装修;房屋维修自行解决;乙方自行负责室内外装修改造(包括消防安装验收等);乙方经营中产生的物业费、卫生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2023年及以前的租金,某甲酒店已支付,但对于2024年的租金,某甲酒店尚未支付。同时查明:2023年2月,八一大桥工程项目开工,施工期间对某甲酒店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2024年10月,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开工,对酒店门前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酒店门前沿路存在多处围挡、工程车辆,导致客流量锐减、经营困难。某甲酒店法定代表人黄某多次通过微信与周某枝协商请求减免租金,于2024年10月9日发送《联系函》提出退租、解除合同请求,2024年11月5日表示"做不下去关门停业"。
此外,因外墙漏水、室内浸水,某甲酒店于2019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支付维修费35280元;因原始消防管道无水,某甲酒店支付消防管道安装费71500元。某甲酒店除承租周某枝的房屋外,还承租了王某、张某的三个商铺和五套商品房,以及罗某的一个商铺和九套商品房。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2025年1月6日解除;某甲酒店支付周某枝欠付的租金72000元(96000元减去减免的3个月租金24000元);驳回周某枝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某甲酒店要求承担维修费、消防设施安装费和装修费的反诉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当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时,不能简单地"不付租金就关门走人",而需要正确理解法律规则,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用大白话给大家梳理三个关键风险点及防范建议:
第一,政府施工不等于"不可抗力",但可能构成"情势变更"。
很多人以为"政府修路导致生意不好"就是天灾人祸,可以随便不付租金。但法院明确指出:政府施工有计划性,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比如地震洪水)。不过,如果围挡长期存在导致客流量锐减、经营困难(如本案酒店已关门歇业),则可能构成"情势变更"——即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但注意:情势变更不能直接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某甲酒店2024年10月发微信说"不干了"是无效的,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法院最终以"某甲酒店提起反诉之日"作为合同解除日,同时基于公平原则只减免了3个月租金。
企业防范建议:
遇到类似政府施工、疫情等外部影响时,第一步应立即书面与房东协商(保留微信、邮件记录);协商不成时,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不是直接停付租金。切记:单方发个通知就走人,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违约,仍要承担租金责任。
第二,合同白纸黑字写的维修责任,法院会坚决执行。
本案中,某甲酒店花了3万多修漏水、7万多装消防管道,想让房东周某枝买单,结果全部被驳回。为什么?因为合同第六条写得明明白白:"房屋维修自行解决""乙方自行负责消防设施"。法院认为:这是双方自愿约定,合法有效;且酒店还租了其他人的房子,无法证明维修费只发生在周某枝的房子里。更糟糕的是,某甲酒店主张维修费4.5万,但证据只显示3.5万,金额对不上,这属于"自己坑自己"。
企业防范建议:
签合同时务必看清"维修责任"条款!如果是长期租赁(如本案10年),强烈建议:
- 明确区分责任:在合同中写清"哪些维修由房东负责"(如房屋主体结构、外墙漏水),"哪些由租户负责"(如室内装修、消防改造);
- 保留完整凭证:维修时要求对方开正规发票,注明维修位置(例如"4-802号房外墙防水");
- 避免混同使用:像本案酒店同时租了20多套房,维修费必须分清对应哪套房,否则法院无法支持。
第三,装修投入别指望房东"折价退还",除非合同有特殊约定。
某甲酒店还要求周某枝把装修费"折价退还",结果因"没写具体金额"被驳回。法院说得很清楚:合同已约定"乙方按经营需要自行投资装修",意味着装修是租户自己的商业决策,风险自担。现实中,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我花大钱装修了,退租时总该给点补偿吧",但法律上除非合同白纸黑字约定"装修补偿条款",否则基本没戏。
企业防范建议:
- 短期租赁(5年内)慎重大规模装修: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装修补偿标准";
- 长期租赁可争取"装修抵扣"条款:例如"前3年免租期用装修投入折抵",或约定"合同提前解除时按剩余租期比例补偿装修费";
- 退出时主动协商:如果确实经营不下去,应像本案某甲酒店前期做的那样,提前书面协商(如发《租金减免申请函》),而不是等欠租几个月后再补救。
总结一句话: 外部环境变化时,企业要学会用"协商+诉讼"代替"停付租金",用"白纸黑字的合同"代替"口头承诺",用"完整证据链"代替"大概印象"。记住,法律保护"有准备的人"——签合同时多花1小时理清责任,可能避免事后几十万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