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别定太高,法院可能不支持-界首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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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最近我们分析了一个真实案例,发现很多企业老板在签合同时容易踩坑——尤其是违约金条款定得太高,以为能“吓住”对方,结果打官司时反而吃亏。今天就用这个案例,教您轻松避开这个雷区!语言尽量大白话,保证您一看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82民初12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30日,界首市某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甲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金某(作为乙方、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光伏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项目自2023年8月30日开始施工,至2023年9月16日施工完成;乙方所安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静态投资为11.5048万元。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即项目静态投资额的100%。合同签订后,界首市某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金某安装光伏,于2023年10月7日施工完成。金某仅支付50000元,下欠65048元未付,经多次催要无果。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金某支付界首市某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048元及违约金(按年利率13.8%,从2023年11月1日起算),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按合同100%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原本合同要赔11万多元,法院只支持了合理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金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违约金定高了反而吃亏?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合同违约金不是越高越好,定太高反而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 法院为啥不支持100%违约金?
合同里写了“违约要赔100%投资额”(也就是11万多元),听起来很“霸气”,但法律讲究公平合理。法院一看:金某只欠6.5万元,你却要赔11万,这明显超过实际损失(对方最多损失点利息钱)。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否则法院有权调低。最后法院只按年利率13.8%(相当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持,算下来违约金少了一大半! - 企业怎么防范这个风险?
- 违约金别乱定“天价”:签合同时,别以为写得越高越保险。建议参考实际损失来设定,比如光伏行业常见做法是约定“按欠款金额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4倍计算”。这样万一打官司,法院更容易全额支持。
- 写清“计算依据”:合同里别光写“赔100%”,要补充一句“违约金基于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如资金占用利息、停工损失等)合理约定”。这样法院会觉得你是认真算过的,不是乱要钱。
- 及时催款留证据:像本案中,原告多次催款但没记清并网时间,导致违约金起算日被推迟。建议企业用微信、邮件催款时,明确写“请于X月X日前付清”,并保存记录——这能帮你多拿回几千元利息!
记住:合同是“生意的护身符”,不是“吓唬人的大棒”。条款越合理,越能保护自己;定得离谱,反而让法院觉得你“不讲武德”,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四、征和提醒: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看到这儿,您是不是也担心自己公司的合同有类似漏洞?别慌!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我们帮您从合同起草、风险审查到纠纷处理全程把关,让法律风险“未病先防”。更贴心的是,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您零风险体验专业保障。生意场上,省下的每一分钱都是利润,何不早做准备?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名称,仅作普法参考,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