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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致事故保险公司先赔后追偿-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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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566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2日18时03分许,被告严某驾驶车牌号为鄂BA**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阳新县镇**浮屠路段时,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2023年11月13日,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本次事故由严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伤后在阳新县某医院住院治疗16天,产生医疗费用20487.21元,期间,严某垫付27487.21元。

2024年5月20日,受李某委托,某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李某受伤程度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为:左踝关节功能丧失56%,评为十级伤残;伤后误工180日;护理60日;伤后营养期90日;后期康复治疗费1500元,取除内固定费用15000元。其为此支付鉴定费用2700元。

鄂BA****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人为严某。事故发生时,其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严某于2023年8月31日为该车在某保险公司阳新支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李某在事故发生前从事临时工作。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阳新支公司支付李某保险理赔款144333元;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11元,由严某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但隐藏着一个企业极易忽视的"大坑":无证驾驶出事,保险公司先赔后追,企业最终"买单"

可能有人会问:"不是有交强险吗?保险公司应该全赔啊?"实际情况是:法院虽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了14万多元,但特别注明这6000元垫付款要"预留",因为严某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赔完后可以向他追偿。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是"临时替付",最终责任还是落在无证驾驶人身上。

对企业而言,这个案例敲响了三记警钟:

第一记警钟:员工无证开公司车=企业自挖"赔偿坑"
很多企业认为"员工自己开车出事跟公司没关系",大错特错!如果企业车辆被无证员工驾驶出事:

第二记警钟:临时工、实习生开车最危险
本案中严某开的是自己的摩托车,但现实中很多企业让:

第三记警钟: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追偿才刚开始
特别要提醒:交强险只是"临时缓冲",商业险通常直接拒赔无证驾驶。本案严某虽然垫了2.7万元,但保险公司明确说"仅为垫付与追偿"。现实中,保险公司追偿成功率超过90%,企业往往被动应诉。

企业三招堵住"无证驾驶"漏洞

1. 建立"出车双查"制度(5分钟防百万损失)

2. 给车辆加装"电子门锁"(技术防风险)

3. 修改劳动合同补充条款(法律防火墙)
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员工明知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公司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员工个人承担,企业有权追偿"。某物流公司去年凭此条款成功追回12万元赔偿。

最后提醒:2023年全国因无证驾驶引发的企业赔偿案件增长35%,其中78%发生在中小企业。记住这个顺口溜:"有车必有证,出车先验证,无证不开车,开车必有证"。企业安全无小事,一张驾照的背后,可能是几十万元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