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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户销售印有卡通形象产品需谨慎防范著作权侵权风险-许昌著作权侵权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禹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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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案号:(2024)豫1002知民初1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3年9月16日,广东省版权局对美术作品《玩具—Jett(飞机形态)》、《玩具—Dizzy(飞机形态)》、《玩具—Donnie(飞机形态)》、《玩具—jerome(飞机形态)》,经审核后予以登记,登记号分别为:粤作登字-2013-F-00004076号、粤作登字-2013-F-00004084号、粤作登字-2013-F-00004112号、粤作登字-2013-F-00004085号。上述作品著作权人均为广东奥飞××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经工商登记核准,广东奥飞××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奥飞××有限公司。原告的"超级飞侠"系列动画片及动画形象经原告长期经营、推广,在动画行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被告禹州市××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为2016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冯某景,住所地为禹州市××村,经营范围为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
2021年7月30日,山东省济南市钢都公证处出具(2021)鲁济南钢都证民字第7274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申请人济南三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某志受奥飞××有限公司等人的委托,于2021年6月21日来到该公证处,称为固定证据,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李某、公证处工作人员尚某于2021年6月28日9时49分,随同谢某志来到位于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村万嘉生活广场,谢某志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花费2.5元购得小学生本(整包),取得购物袋一个、购物小票一张。谢某志用经公证员清洁性检查的照相设备对万嘉生活广场、店内货架商品拍摄照片7张,2021年6月28日9时59分保全行为结束。上述公证书内附照片共20张,其中包括取证人付款的手机截图,该截图显示,商户全称为:禹州市××有限公司。
庭审中,当庭拆封上述公证封存实物,内有拼音本一袋、印有"万嘉生活广场"字样的购物袋一个。拼音本封面印有的4个卡通形象与奥飞公司主张权利的美术作品《玩具—Jett(飞机形态)》、《玩具—Dizzy(飞机形态)》、《玩具—Donnie(飞机形态)》、《玩具—jerome(飞机形态)》基本相同,构成实质性相似。

法院判决被告禹州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十日内赔偿原告奥飞××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您有没有想过,卖一包2.5元的拼音本,可能会惹上2500元的赔偿官司?这个发生在许昌的真实案例,给所有小商户敲响了警钟:卖货前不查知识产权,再小的生意也可能摊上大麻烦

案例关键点解析:

  1. "我不知道"不是挡箭牌
    被告小店辩称:"我只是个卖文具的小店,哪知道这些卡通形象不能用?"但法院明确表示:作为经营者,即使是街边小店,也有基本的注意义务。特别是当销售的是"超级飞侠"这样全国知名的卡通形象时,更应该知道需要授权。现实中,很多小商户被"李鬼"供应商蒙骗,以为正规渠道进货就万事大吉,却忽略了知识产权审核这关键一环。

  2. "我有进货单"不等于"有合法来源"
    小店提供了从"乐素百文"进货的单据,却仍被判侵权。为什么?因为仅有进货单不够!法院要求的是证明"合法来源"的完整证据链——即供应商必须有权利人的授权。现实中,很多文具批发商自己都没拿到授权,小商户仅凭一张进货单就想免责,几乎不可能。

  3. 赔偿金额不高,但"杀伤力"不小
    法院最终判赔2500元,看似不多,但别忘了:小店还得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如果请了律师),更可怕的是声誉损失——被贴上"卖盗版"的标签,顾客还敢来吗?更重要的是,一旦被认定侵权,后续可能面临更多权利人的索赔,形成连锁反应。

企业防范建议(特别针对小商户):

  1. 进货"三问"原则

    • 问:这个卡通形象/商标是哪里来的?
    • 问:有权利人的授权书吗?
    • 问:能提供授权链条证明吗?
      尤其对印有"熊出没""超级飞侠""小猪佩奇"等热门IP的产品,必须索要授权文件。如果供应商支支吾吾拿不出,赶紧换货!
  2. 建立"高风险产品"清单
    把文具、玩具、服装等容易侵权的品类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建议在店内设置一个简单的检查流程:看到印有卡通形象的产品,就用手机搜一下是不是热门IP,拿不准就别卖。

  3. 保存完整"证据链"
    不仅要保存进货单,还要:

    • 要求供应商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 留存与供应商沟通授权问题的聊天记录
    • 对产品外包装拍照存档
      记住: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口头承诺等于零。
  4. 收到侵权通知别慌张
    如果收到律师函或起诉状,第一时间:

    • 下架可疑产品
    • 核对进货凭证
    • 主动联系权利人协商
      拖延不理只会让损失扩大,本案中小店因缺席审判直接败诉,就是教训。
  5. 别被"低价"冲昏头脑
    为什么便宜没好货?因为正版IP产品授权费不菲。如果某款印有热门卡通形象的文具价格远低于市场价,99%是侵权产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可能是法律陷阱。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大企业的"专利",而是每个经营者的必修课。2.5元的小本子可能牵出2500元的赔偿,小商户更应重视风险防控——毕竟,您经不起几次这样的"意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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