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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但接受管理按考勤领报酬仍被认定劳动关系-荥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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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1民终7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孙某于2022年5月31日经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介绍到该公司从事杂工工作,孙某与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约定,工资按考勤天数,每天100元计算,由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于每月20日左右通过银行卡向孙某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孙某入职后即加入永联车间微信群,并在工作期间接受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的管理,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按月向孙某发放工资。2023年1月2日孙某在工作时被钢丝绳挤伤左手,后被送往郑州市第十五医院治疗。

孙某于2023年6月26日向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孙某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荥阳某联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很多老板以为"没签合同就不是员工","只干杂活不算正式工",这种想法非常危险。

为什么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 "接受管理"是关键:孙某虽然干的是杂活,但他加入了公司的工作微信群,听从车间主任安排工作。这就像你家请了个钟点工,如果不仅规定她几点来、做什么,还要求她穿工作服、参加晨会,那就不是简单的劳务关系了。

  2. "按考勤发钱"等于发工资:公司辩称"我们发的是报酬不是工资",但法院认为按出勤天数每天100元、每月固定时间打到卡里,这就是典型的工资发放方式。别以为换个名称就能规避责任!

  3. "杂工也是业务一部分":公司说"杂工工作不需要技术,不是我们主营业务",但法院指出,任何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工作都属于业务组成部分。就像餐厅里擦桌子、倒垃圾的员工,虽然不直接做菜,但少了他们餐厅也开不了。

企业该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1. 别用"临时工"当借口:很多企业喜欢用"临时工"、"钟点工"名义用工,却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记住:只要符合"接受管理+固定报酬+工作是业务一部分"这三个条件,就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 外包要真外包:如果真想用劳务外包,必须让外包公司独立管理员工、独立结算。不能直接指挥"外包人员"干活,否则法院会认为你是"假外包、真用工"。

  3. 受伤就是大麻烦:本案就是因为孙某工作中受伤才引发争议。一旦被认定劳动关系,企业要承担医疗费、工伤赔偿,甚至可能被要求补缴社保、支付双倍工资。

  4. 书面协议不能少:即使是短期用工,也要签书面协议明确性质。如果是劳务关系,应写明"按工作成果结算"而非"按天计酬";如果是劳动关系,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有些企业以为"员工自己说不想建立劳动关系"就能免责,但法院不看表面说法,而是看实际用工方式。就像本案中孙某自己都说"没想建立劳动关系",但法院还是认定了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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