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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将被法院调整-巩义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巩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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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1民初1007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巩义市某有限公司(卖方)与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买方)于2023年1月1日签订了《铝棒买卖合同》一份,约定产品名称为铝棒,数量每月约260吨,以实际发货量为准,含税周均价+加工费450元/吨,特殊型号另计,合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条第2款约定"结算方式:每车铝棒预付30万元,待车到厂后支付尾款30万元。若当天无法支付尾款,则货物退回,预付款抵扣货款,待合同结束后结清所有货款,卖方收到货款向买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第五条约定"违约责任:每周发货低于两车,则暂停发货,所欠货款按月息1%结息,直至付清货款加利息后重新恢复发货,买方需承担卖方因此而产生的诸如误工费,交通费,运输费,装卸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后,原告多次按照被告要求供货,被告未付清货款。2023年9月4日,原告的工作人员冯某(微信名:熊某)通过"林某——鸿美业务群"发送对账单,显示,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24,011.98元。
另,原告为本次诉讼支付律师费20,000元。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河南某有限公司需向原告支付货款524,011.98元及利息(自2023年9月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支付律师费2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买卖合同中的"隐形陷阱"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买卖合同中最容易踩的三个"坑",特别是最后一个坑,很多企业到现在还在跳!

第一个坑:违约金约定越高越好?错!
合同里约定"欠款按月息1分计算",听起来很厉害,年化利率达到12%。但法院最后只支持了约6.7%的利息(LPR的1.95倍)。为什么?因为法院有权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现实中,很多老板觉得"违约金写高点才能震慑对方",结果反而让合同条款失去法律效力。正确做法:违约金建议控制在LPR的1.3-1.95倍之间(目前约4.5%-6.7%),这样既能得到法院全额支持,又不会显得企业不专业。

第二个坑:对账只在微信群搞定?危险!
本案中,原告通过微信群发送对账单确认欠款,虽然法院采信了,但这是有风险的!如果对方否认微信身份,或者手机丢失导致记录无法调取,企业可能血本无归。正确做法:重要对账必须采用两种方式——既要微信/邮件确认,又要补签纸质对账函。就像我们给客户做的标准流程:每月5日前发送电子对账单,1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盖章回传。

第三个坑:发票问题能"拖一拖"?大错特错!
被告辩称原告拖欠400多万增值税发票,虽然本案没处理,但这埋下了巨大隐患!税务部门可能对企业进行稽查,轻则补税罚款,重则影响企业信用。正确做法:把发票管理纳入合同履行监控,建议设置"开票倒计时"——收到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开票,避免累积成大问题。

特别提醒:本案中法院支持了2万元律师费,正是因为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但很多企业合同里只写"违约方承担责任",却没写清楚包含律师费,导致打官司时多花几万甚至几十万!建议在合同中直接写明:"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保全担保费等"。

四、给企业的贴心建议

签合同不是"走过场",而是给生意系上"安全带"。很多老板觉得"熟人交易不用太较真",结果熟人变仇人时才发现合同漏洞百出。我们处理过太多类似案例:有的企业合同里连产品规格都没写清楚,有的付款条款模糊到"尽快支付",最后打官司时有理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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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法律风险就像汽车安全带——平时感觉不到存在,出事时却能救命。选择专业法律顾问,就是为企业经营系上最牢固的"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