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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出事故,被挂靠企业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应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应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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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2)鄂0981民初207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月23日15时45分许,李某驾驶鄂AD××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A××重型自卸半挂车沿G347国道行驶时,与前方陈某靠边停靠的鄂K3××中型客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陈某及车上乘客受伤。本次事故经应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及车上乘客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经鉴定维修价格为7230元。陈某驾驶的鄂K3××中型客车系应城市顺某有限公司所有。李某驾驶的鄂AD××**重型半挂牵引车系程某所有,挂靠在湖北中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某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商业保险。

法院判决: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某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000元;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某中心支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14102元;程某、湖北中某物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鉴定费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提示

这起交通事故看似普通,却给所有从事车辆挂靠经营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只是"挂名"车主,也要对挂靠车辆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企业认为,只要和实际车主签了挂靠协议,约定"发生事故由实际车主负责",自己就能高枕无忧。但本案中,湖北中某物流有限公司正是这样辩称的——他们和程某签了挂靠合同,约定事故损失由程某承担。然而法院依然判决湖北中某物流有限公司和程某一起对鉴定费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一旦挂靠车辆出事,伤者可以直接找被挂靠企业要钱,企业赔了之后再找实际车主追偿。

对企业特别实用的防范建议:

  1. 别被"免责协议"蒙蔽双眼
    挂靠协议中"事故由实际车主负责"的条款,只在你们内部有效,对外不能对抗伤者。伤者可以直接起诉你公司,法院也会判你先赔钱。所以签挂靠合同时,不能只想着收管理费,要真正负起监管责任。

  2. 严格把关挂靠车辆资质
    本案中挂靠车辆的半挂车(鄂A××**)竟然没买保险!如果事故损失超过保险限额,企业就要自掏腰包。建议企业:

    • 必须查验所有挂靠车辆(包括牵引车和挂车)的保险是否齐全
    • 要求实际车主定期提交保险单原件备查
    • 对脱保车辆立即暂停营运资格
  3. 停运损失可能比修车更"烧钱"
    本案原告不仅索赔修车费,还主张了14000多元的停运损失(法院最后支持了8872元)。客运、货运企业要特别注意:

    • 及时维修车辆减少停运时间
    • 保存好每日运营记录(如本案的"客联核算单")
    • 为营运车辆购买"停运损失险"等附加险种
  4. 挂靠管理不能"挂而不理"
    湖北中某物流有限公司全程没参与车辆日常管理,结果出了事还得担责。建议企业:

    • 建立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保留签到记录)
    • 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留存检查报告)
    • 为挂靠车辆统一安装GPS监控系统

记住:挂靠不是"甩手掌柜",而是"责任连体"。企业若想避免成为"背锅侠",必须把挂靠管理从"纸上协议"落实到"实际监管"。毕竟法律不会因为你说"这是别人车"就网开一面,伤者的医疗费也不会等你和实际车主慢慢打官司追偿。

小提醒:如果您公司有车辆挂靠业务,建议立即做三件事:
① 梳理所有挂靠车辆的保险是否全覆盖(尤其是挂车)
② 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
③ 为高风险营运车辆增加商业险保额
把风险挡在事故之前,比事后打官司省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