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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车间外包却无法证明将承担全部用工责任-枣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枣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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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4)鄂枣阳民一初字第0045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2月,侯某经人介绍到枣阳腾某有限公司的熔化车间上班,从事浇钢水工作,月工资3300元,腾某公司与侯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4月19日上午,侯某在车间上班时,浇钢水的"包子"发生爆炸,将侯某炸伤。事故发生后,腾某公司安排车辆送侯某到医院救治,住院治疗47天,腾某公司支付了17000元医疗费用。侯某出院后,与腾某公司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2014年6月17日,腾某公司向侯某写了一封"写给受伤者的一封信",称其为"受伤的两位员工"。侯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腾某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驳回腾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侯某与腾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别以为把活包出去就没事了!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把车间或业务包给个人,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种外包关系,一旦发生工伤等事故,企业仍然要承担全部用工责任!

腾某公司说自己把熔化车间包给了廉某,侯某是廉某雇的,跟自己没关系。但法院问:"证据呢?"腾某公司拿不出来,反而做了三件"自打脸"的事:

  1. 事故发生后送侯某去医院并支付医疗费
  2. 信中明确称呼侯某为"员工"
  3. 没有与廉某签订任何书面承包协议

企业老板们要注意:

  1. 外包必须签合同:把业务包给个人或公司,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写清楚双方权利义务,保留好付款凭证。口头说"包给你了"在法庭上等于没说!

  2. 别随便叫"员工":如果外包人员出事,千万别在书面材料中称他们为"我公司员工",这等于自己承认劳动关系。可以写"合作方工作人员"。

  3. 安全监管不能少:即使业务外包,企业对工作场所安全仍有责任。要定期检查外包方的安全措施,避免"包子爆炸"这类事故。

  4. 证据意识要强:日常经营中,承包合同、付款记录、安全检查表等都要保存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再合理的说法法院也难以支持。

  5. 别学腾某公司犯低级错误:一边说"车间包出去了",一边又送医付钱还写信称"员工",这种矛盾行为会让法院根本不信你的说法。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不签合同就能规避责任,这是大错特错!只要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事实,即使没签合同,法院也会认定劳动关系。一旦认定是劳动关系,企业就要承担社保、工伤赔偿等全部责任,比正规雇佣成本更高!

作为企业主,与其事后花大钱打官司,不如事前花小钱做规范。找个靠谱的法律顾问,把外包合同、安全协议这些文件理清楚,花几百元就能避免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损失,这才是真正的精明生意经。

征和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提供者,深知中小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痛点。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顾问的价值。从合同审查到用工风险防范,我们用法律智慧为企业保驾护航,让老板们安心做生意,不再为"外包变自包"这类问题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