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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出租方未及时收回房屋导致损失扩大需自行担责-枣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枣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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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83民初1004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9月22日,枣阳某宾商务宾馆与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主要约定:枣阳某宾商务宾馆将位于枣阳市某市场某栋第4层楼,合计24间房屋出租给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作为员工宿舍,租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2日,年租金19万元,需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向枣阳某宾商务宾馆支付了10万元租金。

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共计25360.72元,已交纳21684.95元,剩余3675.77元未交纳。2024年3月17日,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金某向枣阳某宾商务宾馆曹某甲发微信表示"某丙公司已停业,我们用的那几个月损失,余下的钱就算违约了"。此后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未再使用房屋,也未回复后续沟通。枣阳某宾商务宾馆于2024年3月28日发送《房屋解约合同》,但对方未回应,宾馆方直至2024年9月22日才处理房间内遗留物品。

另查明,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在2023年9-10月安排客户在枣阳某宾商务宾馆住宿,双方确认产生住宿费15000元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

  1. 枣阳某甲娱乐有限公司需支付拖欠的水电费3675.77元;
  2. 支付租赁费用42500元(按9个月计算,已付10万);
  3. 支付住宿费15000元;
  4. 驳回枣阳某宾商务宾馆要求支付剩余9万元租金的诉讼请求(因未及时收回房屋导致3个月空置损失需自行承担)。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关键教训:别让"等一等"变成"赔大钱"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警惕的是:当对方明确表示不续租后,出租方若只是发发微信催款,不主动收回房屋,多出来的空置损失法院不支持

具体来看:

  1. 出租方必须履行"减损义务"
    承租方2024年3月17日已通过微信说"余下的钱算违约了",这相当于明确表示不再租了。此时出租方本应在1-2个月内采取行动:

    • 书面通知对方限期搬离
    • 公证留存房屋现状(拍照/录像)
    • 到期后直接换锁收回房屋
    • 立即寻找新租客
      但本案中出租方等到9月才处理,法院认定多损失的3个月租金(4.75万元)应自行承担。记住:合同不是"护身符",法律要求你主动止损!
  2. 微信沟通必须"留痕+确认"

    • 本案中关键证据是微信记录,但很多企业吃亏在:
      ✘ 只口头说"下个月不租了"
      ✘ 微信发"知道了"却不确认细节
    • 正确做法
      ✔ 对方说不续租时,立即回复:"收到您2024年3月17日关于终止合同的通知,请于3日内办理房屋交接,否则我方将按合同约定于X月X日收回房屋"
      ✔ 重要事项必须文字确认(避免语音)
  3. 押金和保证金别"马虎"
    本案因承租方未交2万元保证金,导致后续维权更被动。

    • 签约时:必须当场收取保证金(合同明确"未付保证金合同不生效")
    • 退租时:双方现场验房并签《交接确认书》,否则可能像本案一样扯皮"房间脏乱差"
  4. 区分不同业务,别混在一起
    本案中住宿费本属服务合同纠纷,但因证据充分被一并处理。现实中:

    • 员工住宿、客户招待、房屋租赁必须分开签合同
    • 每次消费让对方当场签字确认账单(本案靠业务经理李某签字才保住1.5万元)
    • 拖欠费用满30天立即发催款函,别等到对方跑路

企业自查清单

✅ 现有租赁合同是否明确约定"单方解约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
✅ 是否每次催缴费用都保留书面/电子记录?
✅ 房屋交接时是否有双方签字的《物品清单》?
✅ 混合业务(如本案住宿+租赁)是否分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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