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上个人签字也要还债!股权转让不解除担保责任-天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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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316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13日,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行与湖北天门某限责任公司、江某雄、王某华订立小企业授信额度借款合同,约定授信额度金额为300万元,额度存续期24个月。同日,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行与刘某枝、胡某容订立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1月8日,湖北天门某限责任公司、江某雄、王某华申请支用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4.95%,还款方式为按期还息到期还本。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
合同履行中,湖北天门某限责任公司、江某雄、王某华未按时足额还款。截至2025年5月12日,尚欠借款本金297万元、利息及罚息84267.17元。江某雄、王某华声称自己不是实际借款人,是被银行"胁迫"签字;胡某容则辩称签担保合同时已准备转让股权,银行承诺后续解除担保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湖北天门某限责任公司、江某雄、王某华需在15日内偿还全部欠款本息305万余元及1000元律师费;刘某枝、胡某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所有被告共同承担1.5万余元诉讼费。
三、风险警示:签字不是"走过场",三个致命误区要避开
这个案子狠狠打了某些老板的"侥幸心理"!很多人以为:
误区一:"钱是公司用的,我签个名不关我事"
江某雄、王某华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却坚称"钱没进自己口袋"。但法院明确:只要白纸黑字签了名,就是共同借款人!即使钱直接打到公司账户,个人也要和公司一起还债。企业老板注意:别轻信银行客户经理"不加您名字批不下来贷款"的说辞,您的签名会让个人房产、存款面临被执行风险。
误区二:"股权转让了,担保责任就自动消失"
胡某容签完担保合同后迅速转让股权,以为能脱身。但法院指出:担保是独立法律行为,和股权是否转让毫无关系!创业者注意:签担保合同时,别被"后面帮你解除"的口头承诺忽悠,必须要求银行出具书面免责文件,否则一辈子背着债务。
误区三:"说是被胁迫/欺诈,法院就会免责"
三位被告都喊冤称被银行胁迫签字,却拿不出录音、录像等证据。法院直接驳回:"空口无凭不采信"。血泪教训:如果签合同时感觉被施压,当场用手机录音并立即报警,否则事后根本无法自证清白。
企业必须建立的3道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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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前"三问"原则
- 问:我的名字出现在合同哪一方?(借款人/担保人/见证人?)
- 问:违约后要承担什么具体责任?(查清"连带责任"四个字的杀伤力)
- 问:能否替换为公司资产抵押?(避免牵连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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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及时止损"技巧
若已签担保合同,发现借款人经营恶化:- 立即向银行发书面解除担保通知(快递留存凭证)
- 要求银行重新确认担保范围(例如限制仅对某笔借款担保)
- 切勿口头协商,必须取得盖章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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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担保清理"必做动作
转让股权前必须:- 查清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
-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转让前的担保债务由原股东承担
- 要求受让方配合向银行申请变更担保人
真实案例教训:去年某地企业主因同样问题被强制执行,名下唯一住房被拍卖。他哭诉:"当时觉得是兄弟帮忙,现在孩子上学都成问题!"
专业护航,让风险止步于签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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