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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消防管理失职导致火灾损失扩大需担责 - 天门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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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健康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4)鄂9006民初225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景某涛、李某文系夫妻关系,李某系李某文之父,景某系景某涛、李某文之子。2017年10月9日,景某涛、李某文购买了湖北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屋一套,登记在李某文名下。该房屋交付后由李某、景某涛、景某等人居住。

天门某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19年1月13日,业主与天门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需实行24小时安防巡逻、配置消防器材、发生火灾时协助救援等。2019年4月15日,李某文签署承诺书,承诺因装修封闭厨房消防门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2023年2月24日2时50分许,房屋发生火灾。同小区业主3时3分报警,消防车3时12分到达小区东侧消防通道,但因大门关闭且道路有防护栏,消防车无法转弯进入。最终消防车绕行北侧通道,3时28分扑灭明火。火灾造成李某、景某烧伤,房屋及家具家电被毁。消防部门认定:起火点为客厅沙发处,原因为电器设备故障引燃可燃物。

火灾当晚,小区消防监控室未24小时值守;物业保安发现火情后未携带消防设备,查看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即返回;消防车因通道问题延误救援。

法院判决:天门某物业公司赔偿李某19801.29元、景某30967.34元、景某涛和李某文49651.2元,共计约10万元,承担15%的赔偿责任。湖北某公司(开发商)因消防验收合格,不承担责任。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消防管理风险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尤其是物业公司敲响了警钟:消防管理不是"走过场",失职就要真金白银赔钱

为什么物业公司要赔钱?

  1. 法定义务没做到位
    《消防法》白纸黑字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对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本案中:

    • 消防监控室竟未24小时有人值班(火灾发生在凌晨,没人发现)
    • 保安发现火情后"看一眼就走",既不灭火也不引导消防车
    • 消防通道被堵时没及时疏通,导致消防车绕行延误10分钟
  2. 损失扩大就得担责
    虽然火灾是电器故障引起(业主主责),但法院认定:物业的失职行为让小火变大火,多烧10分钟就得多赔钱!就像医生延误治疗要担责一样,物业对"扩大的损失"必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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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教训:火灾中每延误1分钟,损失可能翻倍!法院不会听你解释"太忙了""人手不够",只会看结果——你是否尽到"分秒必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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