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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替班未签规范劳动合同引发多次诉讼终被驳回-谷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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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0)鄂06民终33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2年8月24日,汪某替生病的妻子闫改荣到谷城富某纺织有限公司上班至2012年10月2日。工资收入直接转账到闫改荣工资卡上。后经汪某及闫改荣的要求,从2012年10月3日,公司将考勤表上名字由闫改荣改为汪某,工资也直接转账到汪某银行卡上。2013年1月15日,汪某因病不能顶班离开公司。因岗位不能空缺,公司通知闫改荣上班。2013年1月22日,汪某与闫改荣离婚。2013年2月16日,汪某到公司要求继续上班,公司未予准许。

此后,汪某多次申请劳动仲裁并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汪某提交的"劳动合同"仅有其本人签名,没有公司印章或代表人签名。此前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认定:汪某系临时性顶替其前妻上班,双方关系及纠纷已于2013年3月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法院认为汪某的诉讼请求属于重复起诉,且无法证明存在有效劳动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汪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员工"缠诉",实则暴露了企业用工管理的重大漏洞。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想提醒各位老板:替班、临时用工不签规范劳动合同,后患无穷

第一,口头约定、临时替班等于埋下"定时炸弹"。本案中,汪某替妻子上班本是临时安排,但企业既没有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又随意将考勤表上的名字从闫改荣改成汪某,还把工资直接打到汪某卡上。这一系列操作让临时替班"变"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给后续纠纷埋下祸根。企业应当记住:只要是人员在岗工作,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是替班、临时工。合同要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绝不能只有员工签字而企业不确认。

第二,"私了"协议必须规范,不留尾巴。2013年3月,企业曾与汪某达成5000元补偿协议并履行完毕,这本是解决问题的好机会。但企业没有制作规范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再无任何劳动争议",导致汪某后来反复以"未签合同""打击报复"等理由纠缠。建议企业:解决劳动纠纷时,务必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写清"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等条款,并保留支付凭证。5000元的小钱省了,可能带来数万元的诉讼成本。

第三,重复诉讼不是企业"怕事"的理由,而是管理漏洞的证明。汪某四次仲裁、多次诉讼,企业每次都应诉并胜诉,看似赢了官司,实则消耗了大量管理精力。法院最终以"重复起诉"驳回,但根源在于企业初期用工不规范。企业应当建立用工风险预警机制:当同一员工反复投诉时,不是简单应诉,而是要回溯用工全流程,查找管理漏洞。本案中如果企业在第一次纠纷时就规范签订合同、完善离职手续,后续四次诉讼完全可以避免。

特别提醒:很多老板认为"小企业不用那么正规",这是危险想法!劳动争议没有"小事",一次不规范的替班安排,可能引发长达7年的诉讼拉锯战。从今天起,请务必做到:

  1. 任何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
  2. 临时用工、替班必须签订专项协议
  3. 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书面确认,不留后患
  4. 保存好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至少2年

规范用工不是"找麻烦",而是给企业穿"防弹衣"。当您觉得"走个形式太麻烦"时,请想想本案中企业7年被同一员工反复起诉的代价——这才是真正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