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必须保留合同财务凭证原件否则追索报酬难获支持-钟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钟祥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号:(2020)鄂0881民初176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1年上半年,童某承包维某纺织有限公司车间铝板吊顶。童某诉称,该工程系从陈某忠分包,而陈某忠又是钟祥市某福建筑装璜工程公司的施工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其应得工程款12.6万元,已支付5万元,下欠7.6万元未支付。钟祥市某福建筑装璜工程公司对童某主张的上述事实均不予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童某提供的主要证据均系复印件,无相关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且被告对童某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可。最终,法院驳回了童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0元由童某自己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最容易忽视的一个大问题:不重视合同和财务凭证原件的保存

童某主张自己为某福公司干活,对方欠他7.6万元没给。为证明这一点,他向法院提交了《合同书》、结算书、委托书等一系列证据。但这些证据有个共同问题——全是复印件!法院明确表示:"原告提交的证据均为复印件,无相关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因此不予采信。

想象一下,如果你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工人拿着一张复印件来找你要钱,你说"这哪是我们的合同?"工人却无法提供原件,你是不是也很冤枉?反过来,如果你是童某这样的分包商,花了力气干活却因为拿不出原件而要不回工钱,岂不是更冤?

对企业而言,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三记警钟:

第一,原件管理是"生命线",不是"可选项"
很多企业认为"有复印件就够了",甚至觉得"反正电脑里存了电子版"。但法律不这么认为!在法庭上,没有原件佐证的复印件就像没有盖章的收据——谁都能说"这是假的"。尤其是合同、结算单、付款凭证这类关键文件,必须专人专柜保管,建立完整的归档制度。建议企业每项工程结束后,将所有原始合同、变更单、验收报告、付款凭证整理成册,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委托关系要"白纸黑字",不能"口头约定"
童某声称陈某忠是某福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但拿不出某福公司给陈某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实中,很多企业让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却不给正式授权。一旦发生纠纷,项目经理的行为是否代表公司就成了"罗生门"。正确做法是: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权限范围,并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时主动出示。

第三,工程款支付要"全程留痕",别怕"麻烦"
童某说从维某公司领了5万元,但没有规范的收款凭证。企业支付工程款时,务必做到"三要":要银行转账(避免现金)、要对方出具收据(加盖公章)、要在备注栏写明用途。如果是代付给第三方,必须有书面委托协议。这样既能防止"钱给了却没人认账",也能避免被下游施工方拿着不规范的凭证来重复索要。

特别提醒建筑、装修类企业:工程层层转包很常见,但风险也最大!当你把工程分包给他人时,一定要:

  1. 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别嫌麻烦,模板可以找专业律师审核)
  2. 要求分包方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付款时让对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收据
  4. 定期核对工程进度和付款情况

记住:法律只保护"看得见"的权利。你干了活、付了钱,但没留下"铁证",就像把钱藏在沙子里——丢了也说不清。

征和律师事务所常年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我们深知中小企业既要合规经营又担心法律成本高。为此,我们推出"先试用后付费"服务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保障。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套餐以极高的性价比,帮您建立合同管理、用工风险防控等核心制度,让法律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而非"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