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拒退保证金将败诉 - 应城仓储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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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仓储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981民初178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11月26日,滁州某升公司与应城益某公司签订《仓储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应城益某公司委托滁州某升公司在滁州区域提供仓储、代发货、代收货款等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2017年3月17日至2018年3月17日)。仓储服务费根据货物零售价值计算:2元以下的按10%,2元以上(含)的按15%。合同签订后,滁州某升公司分两次缴纳了9万元保证金。2017年3月30日,应城益某公司调拨30025公斤食用盐给滁州某升公司,货物保存完好。
法院判决:应城益某公司十日内退还滁州某升公司9万元保证金;驳回滁州某升公司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简单说,被告要全额退钱,但不用付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坑”:合同到期后,没有证据就扣着保证金不退,法院一定判你输!
应城益某公司为啥败诉?它声称滁州某升公司“没交回代收货款”(属于违约),所以不该退保证金。但法院一查:被告拿不出任何证据!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无违约才退保证金”,可它既说不清对方哪里违约,又没保存对账记录,结果只能乖乖还钱。
对企业来说,这三点必须警惕:
- “我觉得他违约”不算数,证据才是硬道理
很多企业像应城益某公司一样,觉得合作方有点小问题(比如少交一笔货款),就心安理得扣保证金。但法院只认证据!日常经营中,所有交易记录、对账单、沟通记录都要存档,最好用电子系统自动备份。否则,一句“你违约了”等于放空炮。 - 合同到期≠风险结束,清算要趁早
合同2018年3月就到期了,但保证金拖到2020年才打官司。企业容易忽略:合同终止后,双方义务还没完! 必须30天内完成货物清点、费用结算、保证金退还。别学应城益某公司,以为货物没丢就能赖账——法院明确说“货物保存完好”恰恰证明没损失,不退钱没道理。 - 保证金条款要写“死”,别留模糊空间
本案合同只写“无违约才退保证金”,但没定义什么是“违约”。结果被告乱扣帽子。聪明的企业会把条款写具体:比如“代收款需3日内上交,超时按日罚1%”,并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30天内对账)。这样既避免扯皮,也防止对方钻空子。
结尾小贴士
一个9万元的保证金,闹上法庭还输了,企业不仅赔钱更伤信誉。作为企业“法律守门人”,我们建议:合同不是签完就放抽屉,日常履行才是风险高发期!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覆盖合同审核、证据管理等全流程。您可以先试用我们的风险扫描服务,满意后再付款——让专业律师帮您堵住漏洞,比事后打官司省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