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垫付员工事故赔偿后索赔需注意证据收集-襄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1)鄂0607民初18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8月7日1时45分,李某驾驶邓州某阳公司所有的豫R×××××重型普通半挂牵引车、豫R×××××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辆行驶至218省道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路段时,与宜城某帆公司所有的鄂F×××××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宜城某帆公司雇佣的司机胡某受伤,两车受损。经襄阳市襄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州某阳公司负事故全部责任,宜城某帆公司无责任。事后,宜城某帆公司为处理交通事故支付施救费2600元。当日胡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一级脑外伤、多处软组织损伤。胡某住院31天,医疗费合计4378.21元,其中邓州某阳公司垫付2000元,余款由宜城某帆公司垫付。胡某出院医嘱休息一周。胡某委托鉴定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评估损失为54341元,宜城某帆公司支付评估费1087元。保险公司认为单方鉴定价格过高,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认定车辆损失为40630元。经查明,胡某实际住院只有16天,存在16天挂床现象,相关费用840元应扣除。胡某自愿承诺由宜城某帆公司全权处理保险理赔事宜。邓州某阳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0万)。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宜城某帆公司损失13170.62元(包括胡某损失11170.62元和财产损失2000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宜城某帆公司损失41230元(包括财产损失38630元和施救费2600元)。驳回宜城某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1元由保险公司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实际上蕴含了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点。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特别提醒各位老板注意以下三点:
1. 单方委托鉴定可能"打水漂",重新鉴定才是王道
宜城某帆公司自己找鉴定公司评估车辆损失,花了1080多元鉴定费,结果法院不认这份报告,鉴定费只能自己承担。而后来双方共同选定的鉴定机构评估结果比原报告低了1万多,这才是法院认可的金额。
企业教训:发生事故后,不要急着自己找鉴定机构,最好先通知保险公司,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如果对方拖延,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组织共同鉴定。单方委托的鉴定报告在法庭上很可能不被采信,白白浪费钱不说,还影响理赔效率。
2. "挂床"现象让企业"背黑锅",医疗费用审核要严格
胡某住院31天,实际上只住了16天,中间16天人不在医院却还在产生费用。法院最终扣除了这16天的840元费用。企业作为雇主垫付了这些费用,却因为没核实真实性而无法全部追回。
企业教训:员工因工受伤,企业垫付医疗费时一定要做好三件事:
- 要求医院提供每日明细清单
- 定期查看员工实际住院情况
- 保留好所有缴费凭证和医疗记录
这样在后续理赔时才能确保每一笔费用都经得起推敲,不会被保险公司或法院扣除。
3. 员工索赔权转让必须"白纸黑字",口头承诺不管用
本案中胡某"自愿承诺"由公司全权处理保险理赔,但如果没有书面文件,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拒绝向公司理赔,要求必须由伤者本人申请。
企业教训:当企业为员工垫付医疗费、赔偿款后,一定要让员工签署书面的《索赔权转让协议》,明确将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转让给公司。协议要包含员工身份证号、事故详情、转让金额等关键信息,最好有员工手印。没有这个"尚方宝剑",企业垫付的钱很可能要不回来。
结语
交通事故对企业来说不只是"破财消灾",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更大损失。作为企业,既要保障员工权益,也要保护自身利益。在事故处理中,保留证据、规范流程、合法转让权利,是减少损失的关键。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理解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以极高的性价比著称,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贴心服务模式,让企业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保障。无论您是运输企业还是其他行业,我们都能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风险防范方案,助您安心经营、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