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劳动关系-麻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麻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1181民初632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3月22日,杨某入职麻城市某经营部工作,接受麻城市某经营部的管理,被麻城市某经营部派到多个石厂提供劳务,其工资由麻城市某经营部经营者陈某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3月31日,杨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桡骨头骨折),住院治疗10天。同年6月3日,杨某在受伤后上班1天即离职。2024年7月5日,杨某向麻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麻城市某经营部与杨某自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4年8月26日,麻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麻劳人仲裁字(2024)2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麻城市某经营部与杨某自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麻城市某经营部与杨某在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6月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驳回杨某的其他仲裁请求。简单说,虽然双方没签合同,但法院认定他们之间是"真打工"关系,不是"假帮忙"。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口头用工=埋雷!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麻城市某经营部老板陈某以为"我只是介绍杨某去石厂干活,工资是我发的,但活是在别家厂干的,应该和我没关系"。结果法院直接打脸:谁发工资、谁管人,谁就是老板! 无论你口头怎么解释,只要存在"实际管理+工资发放",就算没签合同,法律也认定是劳动关系。

企业最容易踩的3个坑:

  1. "介绍工作"变"自己用工"
    很多小企业主(尤其是个体户)喜欢说"我帮你介绍个活",实际上却是自己安排工作、发工资。本案中陈某把杨某派到多个石厂干活,表面看像"中介",但工资从他口袋出、工作听他安排,法院直接认定他是真正的用人单位。
    → 防坑指南: 别当"模糊中间人"!如果是真介绍工作,必须让员工和实际用工单位签合同;如果是你自己用的人,老老实实签劳动合同。

  2. 个体户老板=个人兜底
    本案原告是个体工商户(麻城市某经营部),这类主体的特殊性在于:经营者陈某要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杨某后续索赔工伤赔偿,钱可能直接从陈某自家银行卡扣,和"公司"没关系。
    → 防坑指南: 个体户老板务必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别信"小作坊不用管",一旦出事,个人存款、房子都可能被执行。

  3. 口头约定全是泡沫
    经营部主张"杨某其实是石业公司的员工",但拿不出任何证据。而杨某提供了工资转账记录(陈某个人账户发的)、工友证言等,直接锁定劳动关系。
    → 防坑指南: 从第一天用工起,就要留痕!

    • 工资必须对公账户发放(别用个人微信/支付宝)
    • 保留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
    • 临时用工也签《劳务协议》明确性质

最后划重点: 法律不看你嘴上怎么说,只看实际怎么做。今天少签一份合同,明天可能多赔十万元。尤其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监察部门查得更严,企业千万别抱侥幸心理!

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深知中小企业主的顾虑——怕请法律顾问"花钱不解决问题"。因此我们推出极高的性价比服务模式:先试用1个月,满意再付款!从合同审查到用工风险排查,专业律师团队帮您把法律风险掐灭在萌芽状态,让您安心做生意,不再为"我以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