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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颍上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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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0)皖1226民初591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马某、江某、刘某、徐某、王某均在颍上某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颍上某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拖欠马某工资2661元、江某工资980元、刘某工资2686元、徐某工资4484元、王某工资2538元。颍上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的调查笔录载明,徐某从2019年6月16日至2019年8月18日在公司从事前台工作,每月工资2200元,王某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11月28日在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

法院判决颍上某瀚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马某工资2661元、江某工资980元、刘某工资2686元、徐某工资4484元及双倍工资差额2200元、王某工资2538元及双倍工资差额8000元,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很多企业容易踩的"用工大坑":只要用工超过1个月没签合同,企业就得赔双倍工资!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不签合同也没啥,员工干活就行,省事又省钱。"但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徐某只干了2个月,公司就得多赔2200元;王某干了3个多月,公司赔了8000元双倍工资差额。这些钱本可以省下来,却因为一个疏忽白白扔了出去。

企业最该警惕的3个"致命伤":

  1. "拖延症"签合同=主动送钱
    法律明文规定: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必须签书面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签?每月工资翻倍赔!本案中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直接"玩消失",既不答辩也不交证据,法院只能按员工说的判——这种"鸵鸟战术"简直是自找麻烦。

  2. 拖欠工资=埋下"炸药包"
    公司同时拖欠5名员工1万多工资,表面看是"缓口气",实则给了员工一打维权理由。更危险的是,一旦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到,除了补工资,还可能面临罚款,甚至被记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3. 社保"耍小聪明"=早晚要栽跟头
    虽然法院说社保问题不归它管(得找社保局),但员工一投诉,公司照样会被追缴+罚款。现实中,很多企业让员工"自愿签放弃社保声明",其实这种声明根本没法律效力!

给老板们的"防雷指南":

签合同要"赶早不赶晚":员工第一天上班,就把合同签好。哪怕临时工、兼职也要签(可以用简易协议),别等干满1个月才想起来。
工资条要"明明白白":每月发工资时让员工签收,保留银行转账记录。宁可少赚点,别拖欠——员工一投诉,监察大队上门效率比讨债公司还快。
社保要"应缴尽缴":别信"员工自愿不交"的鬼话!真遇到困难,可以和员工协商分期补缴,但绝不能不交。
收到法院传票"别装死":哪怕觉得冤,也得派个人去开庭。缺席=自动认输,法院只能按原告说的判,哭都来不及!

记住:劳动合同不是"捆住员工的绳子",而是"保护企业的护身符"。 规规矩矩签好合同、发好工资、缴好社保,看似多花点小钱,实则省下了大把诉讼费、赔偿金和声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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