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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单方添加付款期限无效,企业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天长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天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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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282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4月29日安徽某劳务公司、张某签订了《建筑工程木工劳务分包合同》,由安徽某劳务公司将"天长市新型城镇化提升级补短板二期建设项目(二期)瓦工劳务工程(二标段)"分包给张某,承包方式为木工劳务大清包,承包单价为按模板接触面46元/平方米(不含税率)一次性包死价。工程结束后,2025年1月22日安徽某劳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卞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今欠到张某天长市西城区中国十七冶安置房1﹟楼4﹟楼木工工资陆万元整(¥60000元正),今欠人:卞某,2025.1.22,此款2026年底付清"。

另查明:"天长市新型城镇化提升级补短板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由天长市某发展公司发包给中国某公司天长分公司,中国某公司天长分公司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安徽某劳务公司,安徽某劳务公司将部分木工工程交由张某施工。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安徽某劳务公司10日内支付张某60000元劳务款及利息(按年利率3.1%计算),但驳回了张某要求中国某公司天长分公司和天长市某发展公司共同付款的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避开"欠条陷阱"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很多老板以为在欠条上写句"明年再付"就能拖延付款,结果被法院当庭打脸。我们用大白话拆解关键风险:

1. 欠条上"偷偷加条款"=白写!
安徽某劳务公司的老板在欠条最底下单方面手写"此款2026年底付清",但法院认定这无效。为什么?就像你去餐馆吃饭,老板在账单背面自己加一行"三个月后结账",你觉得合理吗? 企业给员工打欠条时,任何付款期限必须双方当面签字确认。如果只是单方添加(哪怕写在欠条角落),员工没同意,法院一律视为无效。风险点: 欠薪后想用"拖延话术"糊弄员工?别做梦!白纸黑字必须双方合意,否则一分都不能少、一天都不能拖。

2. 农民工工资必须"当场清",别碰法律红线!
法院特别强调:"农民工工资应当及时支付"。国家有硬性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优先支付、按月结清,不能像普通货款那样拖半年一年。企业若以"资金紧张""工程未验收"为由拖欠,轻则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则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风险点: 别把"行业惯例"当护身符!工程款可以分期,但农民工工资必须"工程完工即清",这是带电的高压线。

3. 别让"合同链条"把你拖下水!
张某想让发包方(天长市某发展公司)和总包方(中国某公司天长分公司)一起赔钱,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合同是张某和安徽某劳务公司签的,这就是"合同相对性"——好比你找装修公司装修,结果装修公司欠工人工资,工人不能直接找你要钱。 作为总包方,只要确保三点就能自保:①分包商有正规资质;②合同付款条款清晰;③工程款已按约支付到位。风险点: 转包时贪便宜选"皮包公司"?一旦它欠薪跑路,你可能被连累调查!

【企业避坑指南】

案例启示:企业主常误以为"拖一拖就能省一笔",但法律对农民工工资有特殊保护。本案中,安徽某劳务公司不仅没拖成,还要额外付利息、赔诉讼费,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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