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以内部承包为由拒付货款-宁国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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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1881民初277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自2017年6月至9月期间,沈某将其收购的各种纸类出售给安徽某国市兆丰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予以分类、过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截止起诉前,沈某共计向该公司提供废纸22.69吨、特级废纸36.17吨、木浆纸40.49吨、针叶浆板14.7吨。
法院判决:安徽某国市兆丰纸业有限公司需向沈某支付货款304,730元及利息(自2019年7月5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同时驳回沈某部分诉讼请求(原主张449,758元,法院仅支持304,730元)。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货款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日常经营中最容易踩坑的三个问题。很多老板觉得“没签合同就不用认账”“承包出去就和我没关系”,结果官司一打就输,还多赔利息!
风险一:以为“没签合同”就能赖账?法院根本不认!
安徽某国市兆丰纸业公司辩称“从未和沈某签过买卖合同”,但法院发现:他们的员工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盖了磅房章。这就够了!
✅ 企业怎么做:
- 再小的交易也要留证据!收货单必须写清“送货人姓名、货物明细、单价、总金额”,并让对方签字盖章。
- 别搞“客户联”“送货联”这种糊涂分类——所有单据统一格式,注明“本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避免扯皮。
风险二:“内部承包”不是挡箭牌!公司照样要还钱
这家公司最委屈的一点是:他们声称“2017年把业务承包给陆某了,该陆某付钱”。但法院直接驳回:内部承包是你们自己的事,对外欠债公司必须兜底!
✅ 企业怎么做:
- 如果把业务承包出去,必须签好《承包协议》,明确约定“承包期间债务由承包人承担”,并让承包人提供保证金。
- 关键一步:每次交易时,向供应商亮明“这是承包人业务”,让供应商直接和承包人签合同。否则法院默认公司是责任方!
风险三:价格不写清楚?法院随便一“估”你就亏大了
沈某主张每吨废纸卖2000元,公司说只值1000元。结果评估公司因“纸已用完、型号不清”退单,法院只能按市场价“拍脑袋”定:废纸1500元/吨、针叶浆板4000元/吨……公司想喊冤都没证据!
✅ 企业怎么做:
- 收货单上必须手写或打印单价和总价,别信“回头再算”的口头承诺。
- 每月整理交易台账,保存同期市场价截图(比如行业网站报价),万一打官司就是救命稻草。
最后提醒:很多企业输在“觉得麻烦”——收货不写单价、内部承包不签协议、单据乱堆没人管。等对方一告上法庭,证据拿不出,法院只能按对对方有利的方式判!从今天起,收货时多花2分钟填清楚单据,比事后花2万请律师打官司划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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