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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养合同代签需本人确认否则无效,企业风险防范要点 - 宜城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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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6民终286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4月11日,张某的兄弟张某代张某与宜城某大农牧有限公司签订《生猪委托养殖回收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提供养殖场地、设施和劳动力,宜城某大公司提供猪苗、饲料、药品等,并无偿提供技术服务。宜城某大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即猪肉价格波动风险),张某承担养殖风险(即猪养不大的风险)。2018年4月14日,宜城某大公司向张某提供了1000头猪苗。此后,张某领取了饲料、药品等物料进行饲养。2018年9月20日,双方结算,宜城某大公司回收了745头生猪。结算显示,总投入1668152.10元,回收价值1382337.28元,亏损285814.82元。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合同是张某的兄弟代签,但张某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如领取猪苗、交付生猪),视为本人同意,合同有效;同时,合同约定“养殖户承担所有养殖风险”显失公平,法院酌定张某承担30%亏损(约8.5万元),宜城某大公司承担70%。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张某需支付宜城某大公司83578.55元。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看似是“兄弟代签合同”的小事,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合同签约环节不规范,可能导致损失无法追回。法院为什么判张某要赔钱?关键在于两点:

  1. 代签合同需本人“点头”才有效:张某的兄弟代签合同时,张某没当场反对,事后还领猪苗、交生猪,等于默认同意。但如果张某一直否认(比如没参与任何环节),合同可能直接无效,企业连索赔资格都没有。
  2. 风险全推给对方,法院可能“不买账”:合同写明“养殖户承担所有养殖风险”,但法院认为这不公平——猪养不大,可能和企业提供的猪苗质量、技术指导有关。最终,法院硬是把70%亏损判给企业自己承担。

对企业来说,这就像“埋雷”:

如何避免踩坑?三招简单实用

  1. 签字必须“本人到场”

    • 养猪、种菜这类合作,对方必须亲自签字。如果实在来不了(比如在外地),提前让对方发个微信/邮件授权(例如:“我同意让弟弟代签”),并录音录像留证。
    • 别学本案企业:以为兄弟代签没问题,结果一审还得做笔迹鉴定,白花时间金钱。
  2. 风险分担要“讲道理”

    • 合同别写“所有风险归你”,而是明确划分:比如“企业提供合格猪苗,若因猪苗质量问题导致死亡,企业担责;若因养殖户喂错饲料,养殖户担责”。
    • 学聪明点:在合同里加一句“双方定期检查养殖情况”,既督促对方尽责,也证明企业履行了技术指导义务。
  3. 全程留“证据链”

    • 物料交接时,让对方手写签收单(别只微信说“收到了”);回收产品时,拍视频称重并标注日期。
    • 小技巧:用手机拍个短视频,让对方对着镜头说“我确认收到1000头猪苗”,成本不到1分钟,但打官司时就是铁证。

最后提醒:企业合作不是“签完字就完事”,而是从签约到履约的全程管理。本案企业亏了28万,一半因为合同没签规范,一半因为条款太霸道。记住:公平的合同才是好合同,省事的签约反最费事。下次签代养协议前,花10分钟检查签约人身份、改改霸王条款,就能省下几十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