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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收客户办证费用长期拖延不还将面临败诉赔偿风险 - 宜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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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84民初306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宜城某投资有限公司系2009年11月13日成立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原告涂某从被告宜城某投资有限公司处购买一套商品房。2014年4月28日,因办理产权登记事宜,原告涂某向被告宜城某投资有限公司缴纳房产办证等费用54362.02元,由被告代为办理。同日,被告宜城某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收据,载明“今收到涂某缴纳房款5330元;契税30515.62元;登记费550元;交易费2472元;测绘费539元;维修基金10786元;评估费3788元;印花税381.4元,合计54362.02元”。嗣后,因宜城某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协助缴纳房产办证费用,原告自行缴纳相关费用后要求被告返还已收取的办证费用。2024年5月29日,被告宜城某投资有限公司向原告涂某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涂某办证费用49032元(原收据54362.02元扣除房屋面积差价5330元)”。2024年5月30日,原告自行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告向被告讨要49032元办证费用无果,引发诉讼。

法院判决:被告宜城某投资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涂某办证费用49032元,并支付以该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自2024年7月1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相当于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代收费用管理疏漏是重大法律风险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企业收了客户的“办事钱”,拖了十年不退,最后不仅要把钱全还上,还得额外赔利息。表面看是“小事”——不就是几千元办证费吗?但背后暴露的问题,却可能让企业栽大跟头。

为什么企业会输得这么彻底?

企业如何避免“踩雷”?三招实用建议

  1. 收钱必专户,绝不混用
    客户交的办证费、维修基金等,必须单独开银行账户存管,和公司日常经营款“分家”。别图省事放公司大账里——万一资金紧张挪用,就埋下雷。建议:每笔代收费用标注“客户姓名+用途”,定期向客户发短信告知“您的XX元已存入监管账户”。

  2. 办事有期限,超时主动沟通
    收据或合同里写清“XX天内办完”,比如“收钱后90天内完成办证”。真遇困难(如政策变动),48小时内书面通知客户:“因XX原因需延期,预计X月X日完成”,并让客户签字确认。口头说“年底还”不管用,必须白纸黑字!

  3. 定期“清账”,别等客户上门
    每季度查一次代收费用:

    • 已办完事的,3天内退多余款(如本案扣面积差价后该退49032元,当天算清当天退);
    • 长期未办结的,主动联系客户协商——是继续代办?还是退钱?拖过1年就高危!
      小心得:别学本案企业,客户自己办完证了才补欠条,欠条只能证明欠钱,不能洗白违约。

一句话提醒:代收费用不是企业“口袋钱”,收得爽快、退得拖沓,法院一定站客户这边。管好每一分钱的去向,就是管住企业的法律命门——毕竟,今天的小疏忽,明天可能变成大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