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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务必做好合同细节和抵押登记,否则欠款难追回-广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广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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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882民初301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任某和胡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10月18日,两人与安徽广德某农商行签订《金农易贷·福农卡个人额度借款(担保)合同》,办理易贷卡授信20万元整,授信期限至2020年10月18日,期限内可循环用款,借款年利率为9.6135%,逾期年利率为14.42025%(加收50%)。任某于2019年10月31日通过自助提款方式分两笔提取199000元,到期日为2020年10月31日,后该两笔贷款均已逾期且未偿还本息。截至2024年4月29日,尚欠本金199000元及利息、罚息121161.37元。
2018年10月19日,两人与安徽广德某农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其名下共同共有的房屋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主债权金额为22.5万元,担保期限自2018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合同签订当日,抵押房产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
此后,在抵押担保期限内,两人于2019年11月1日与安徽广德某农商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20万元,期限12个月(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年利率7.16%,逾期年利率10.74%(加收50%),借款方式为抵押。安徽广德某农商行当日放款,但该笔贷款也已逾期,截至2024年4月29日,尚欠本金200000元及利息、罚息85032.13元。
法院判决:任某和胡某需在15日内偿还两笔借款本金(199000元和200000元)及相应利息;如未履行第二笔债务,安徽广德某农商行有权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借贷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赢了,但背后藏着企业常踩的“坑”——如果合同细节没做好、抵押登记没及时办,企业借出去的钱可能血本无归!法院为啥支持银行?关键就三点:

  1. 合同条款必须写清楚:比如本案中,银行在《最高额抵押合同》里专门约定“××镇××街××巷××号”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还写明“即使对方不签收也视为送达”。这样一来,催款时不怕对方玩“失踪”,省去了找人难、送达难的麻烦。很多企业签合同时随便填个地址,结果对方失联后,法院传票送不到,案子直接拖黄。
  2. 抵押登记必须当天办:银行在签完抵押合同的当天就去办了登记,拿到他项权证。这意味着房子真“押”住了,就算对方不还钱,也能优先卖房抵债。但现实中,不少企业以为签了抵押合同就万事大吉,拖着不办登记,结果对方偷偷把房子转卖,钱就彻底打水漂。
  3. 利息和违约责任别含糊: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正常利率、逾期利率怎么算(比如加收50%),法院才能一分不差地支持。如果企业只写“按市场利率”,发生纠纷时可能算不清账,最后能拿回本金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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