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拖欠运输费不能以发包方未付款为由推责 - 广德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广德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882民初590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任某给浙江某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农田改造工程项目运输材料,后经双方结算浙江某设有限公司尚欠任某运费18115元。浙江某设有限公司员工杨某于2015年2月8日将任某相关运费票据收走且向其出具收条一份,该收条载明“今收到任某运费票据共计18115元。杨某2015.2.8”。另浙江某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案涉农田改造工程发包方系广德市某局,广德市某局与浙江某设有限公司关于案涉工程款尚未结算。

法院判决:浙江某设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任某运费18115元;驳回任某要求广德市某局支付运费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核心观点很简单:企业不能因为“发包方没给你钱,你就可以不给供应商钱”。
这个案子就像你去小饭馆吃饭,饭馆老板不能说“因为房东没收我租金,所以我今天不付你饭钱”。法院明确说了:运输合同是你(浙江某设有限公司)和任某直接签的,你就是付款责任人。即使发包方(广德市某局)还没结清工程款,你也得自己先付清运输费。发包方欠你钱?那是你和发包方的事,别扯上任某!

企业要警惕的3个法律“坑”:

  1. 别拿“上游没付款”当挡箭牌
    很多企业觉得:“反正甲方没打钱,我拖供应商几天没事。”错!合同是独立的,你和甲方的纠纷不能转嫁给下游。就像这个案子,浙江某设有限公司输了官司,还得额外付诉讼费,白花钱又丢信誉。
    防范建议: 养成“及时支付”习惯。哪怕甲方拖款,也优先结清自己合同里的债务。如果真周转困难,主动和供应商商量分期,白纸黑字签新协议,别光嘴上说。

  2. 票据管理要像保管钱包一样小心
    任某能赢官司,关键就是那张杨某写的收条(“收到运费票据18115元”)。反观浙江某设有限公司,连员工收条都没留底,答辩时哑口无言,只能吃官司。
    防范建议: 所有付款凭证、结算单必须存电子档+纸质档,标注日期和经手人。员工代收票据?必须要求写清“已核对无误”并签字。别嫌麻烦,1分钟的事能省10万块的官司。

  3. 别乱拉“无关方”当背锅侠
    任某起诉时要求广德市某局付款,法院直接驳回:“你俩没签合同,关人家啥事?”很多企业总想把责任推给发包方或政府单位,但法律只认“合同签字人”。
    防范建议: 项目开始前,确认合同相对方是谁。如果是分包项目,让总包方在合同里明确写清“运输费由我方直接支付”,别让供应商误以为能找发包方要钱。

小结: 运输费、货款、服务费……该付的钱就痛快付。拖一天可能省小钱,但吃官司会亏大钱——既要本金+利息,还赔上时间精力。守住“合同责任不甩锅”的底线,企业才能走得稳。


作为企业“法律保健医生”,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定制法律顾问服务:极高的性价比,日常咨询、合同审核、风险预警全覆盖;更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护航。我们帮上千家企业堵住合同漏洞,让经营安心无忧——法律风险,防在事前,胜过事后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