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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公司必须认账-广德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广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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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882民初51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自2020年12月起,安徽某俊劳务有限公司因"广德华地翡翠小区"工程施工需要租赁广德某上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吊篮等设备。广德华地吊篮使用时间表显示,起租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结算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合计金额为21050元,尾部有安徽某俊劳务有限公司周某签字;2021年3月吊篮使用结算清单显示,合计金额为51070元,尾部有周某签字;2021年4月、5月、6月吊篮使用结算清单显示,合计金额为78500元,尾部有周某签字;2021年7月吊篮使用结算清单显示,合计金额为43140元,尾部有李某签字;2021年7月-8月吊篮使用结算清单显示,合计金额为30375元,尾部有徐某海签字;2021年9月吊篮使用结算清单显示,合计金额为23850元,尾部有徐某海签字。上述金额共计247985元,安徽某俊劳务有限公司已支付180000元,尚有67985元未付。

法院判决安徽某俊劳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广德某上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剩余租金67985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11月1日起),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重视的法律风险提示

1. 员工签字≠无效签字,公司不能"耍赖"不认账

本案最值得企业警惕的是:安徽某俊公司辩称"只认可周某的签字,不认可李某和徐某海的签字",但法院没采纳!为什么?因为李某和徐某海是公司员工,在工地现场直接负责与出租方对接设备使用情况,清点台数、确认拆卸等,是设备使用情况的"第一见证人"。他们签字确认结算单,属于职务行为,代表公司意志,公司必须认账。

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2. "没有法人签字"不是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安徽某俊公司还辩称"原告方没有找我们结算过,也没有法人丁某福的签字",但法院翻出微信聊天记录——丁某福曾承认"双方结算款为二十多万",直接打了脸!现在企业经营中,微信、邮件等电子证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3. 滞纳金太高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原告原本主张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的滞纳金,但法院认为"标准过高",直接调整为按LPR(目前约3.45%)计算。这说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是越高越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有权调低。

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四、结语:小疏忽酿大损失,专业顾问来护航

本案中,安徽某俊公司就因为没管好员工签字和合同条款,白白多付了数万元利息。很多企业主总以为"有合同就安全",却不知道:合同签得好不如执行得好,执行得好不如管理得好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遇到类似咨询:员工签了字公司要不要认?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其实,80%的合同纠纷源于执行环节的管理漏洞,而非合同条款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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