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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为何不赔停运损失?关键看保险合同约定-合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肥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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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0102民初662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9月24日4时50分许,刘某驾驶皖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合肥市文忠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文忠路与新汴河路交口时,撞到前方同向钟某驾驶的皖A×××号小型轿车,造成钟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瑶海大队经调查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钟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安徽为名价格评估鉴定有限公司根据安徽国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9年10月28日对皖A×××**号小型轿车的交通事故停运损失作出评估报告,认定该车辆停运损失为704.46元/日,停运12日,停运损失合计8453.52元。该车辆实际车主孟某支付评估费1800元。

皖A×××号小型轿车登记车主为安徽国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从事出租客运;皖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车主为刘某,肥东县某运车队系该车辆挂靠单位。肥东县某运车队为皖A×××**号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合肥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本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车辆停驶等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某保险公司合肥支公司不负责赔偿。投保时,某保险公司合肥支公司对上述免责条款已作出明确提示。肥东县某运车队办理保险的人员在车险投保过程确认承诺函中投保人意见一栏中写明"条款已阅读并已理解,同意投保",并加盖印章。

本起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合肥支公司已赔偿安徽国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8300元,其中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2000元。

法院判决结果:法院没有完全支持原告主张的停运损失和评估费,而是酌定停运损失为480元/天(共12天,合计5760元),评估费酌情支持800元;判决刘某和肥东县某运车队连带赔偿安徽国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停运损失和评估费共计6560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交通事故中可能面临的几个关键法律风险点,以及如何有效防范:

风险一:停运损失索赔标准过高反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案例中,安徽国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停运损失标准为704.46元/天,但法院认为这个标准"过高且缺少事实依据",最终只支持了480元/天。很多企业以为请评估公司做个报告就能全额获赔,实际上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业标准、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合理数额。

防范建议:企业应当保留日常运营收入凭证,如流水账、纳税记录等,以便在发生事故后能客观证明实际停运损失。不要盲目追求高评估值,而是基于实际经营数据提出合理索赔。

风险二:保险公司通常不赔偿停运损失,企业容易"白忙一场"

本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停运损失及评估费系间接损失,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已在投保时尽到提示义务,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很多企业误以为买了全险就万事大吉,结果发现停运损失等间接损失并不在赔偿范围内。

防范建议

  1. 企业作为车主或管理方,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特别关注"间接损失"、"停运损失"等关键词。
  2. 如需保障停运损失,可考虑额外购买"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或"营业损失险"等特殊险种。
  3. 对于挂靠经营的企业,应要求挂靠方提供充分的保险证明,并在挂靠协议中明确约定事故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

风险三:挂靠单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风险远超预期

本案中,肥东县某运车队作为挂靠单位,虽然不是事故直接责任人,但仍需与实际车主刘某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很多运输企业以为只是挂个名头收点管理费,却不知一旦挂靠车辆出事,自己也要"兜底"。

防范建议

  1. 挂靠经营的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挂靠车辆的安全状况和保险情况。
  2. 在挂靠协议中明确约定:挂靠方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包括覆盖停运损失的险种;发生事故后先由挂靠方承担责任,企业垫付后有权向其追偿。
  3. 对高风险车辆(如大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谨慎接受挂靠,必要时提高管理费以覆盖潜在风险。

给企业的实用小贴士

  1. 保存好日常经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运营台账、收入凭证、纳税记录等,这些是计算合理停运损失的依据。
  2. 购买保险时别只看价格,要特别关注"免责条款"部分,对不理解的条款一定要让保险人员解释清楚。
  3. 发生事故后,先确认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再决定是否自行委托评估,避免不必要的评估费用支出。
  4. 作为挂靠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留存培训记录,这在诉讼中可作为已尽管理义务的证据。

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索赔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企业只有提前了解规则、做好防范,才能在事故发生后有效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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