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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 知名品牌 前必须核实著作权权属,否则可能面临侵权赔偿-合肥侵害作品复制权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肥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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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案号:(2020)皖0191民初429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8年4月10日,凤某与吴某甜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一份,约定:由凤某委托吴某甜设计,以琉璃鲸为主题的整套logo、效果图;由凤某提供初步构想,再由吴某甜将凤某的构想做进一步的设计和美化;凤某指定的联系人为黄某宁(微信号×××)并指定其与吴某甜(微信号×××)沟通具体设计要求;作品最终成果和中间性成果形成或完成时,其版权归凤某单独享有。此后,双方通过微信完成沟通。2018年11月8日,凤某向国家版权局申请办理国作登字2018-F-00661515号作品登记证书,该证书载明的作品名称为"鲸"作品,类别系美术作品,创作完成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首次发表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作者凤某,著作权人为凤某。同日,凤某又向国家版权局申请办理了国作登字2018-F-00661516号作品登记证书,该证书载明的作品名称为"琉璃鲸",作品类别系美术作品,创作完成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首次发表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作者凤某,著作权人为凤某。

2019年5月27日,凤某将美术作品"鲸"和"琉璃鲸"的著作权转让给南京某合琉璃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同年8月14日,国家版权局对南京某合琉璃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上述两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进行了权属登记,登记号分别为国作登字-2019-F-00770997、国作登字-2019-F-00863649。

2019年7月9日,南京某合琉璃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徐东亮与江苏省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杭州银行肥东支行斜对面)的"琉璃鲸",公证人员对该店位置、外观、店内情况进行拍照。该店悬挂证照(证照类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某璃鲸饮品店;经营者:吴某远)。徐东亮在该店选购饮品一杯,使用微信支付购物款15元,取得选购物品(包括购物袋),该店未出具购物票据。徐东亮将购得的物品交给公证人员保管,公证人员对微信支付界面进行拍照,因该饮品不宜长期保存,依据徐东亮的要求,公证人员将购得的饮品倒出,冲洗饮品杯,并对冲洗后的饮品杯连同购得的其他物品进行拍照,出具公证书时,公证人员将购得的物品进行封存,并将封存件交给徐东亮保管。江苏省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出具(2019)宁钟证经内字第6600号公证书,对上述过程予以记载,并将照片及所购物品附于公证书后。公证书所附照片显示,该店门头为"琉璃鲸"字样,其店门宣传标识、内部装饰多处有"鲸"、"琉璃鲸"字样。经法院当庭拆封,吴某远认可江苏省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时封存的饮品杯与某璃鲸饮品店内使用的饮品杯一致。该饮品杯上亦有"鲸"、"琉璃鲸"字样。经法院当庭比对该店门头"琉璃鲸"字样,宣传标识、内部装饰、饮品杯上的"鲸"、"琉璃鲸"字样皆与南京某合琉璃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作品登记证书上"鲸"、"琉璃鲸"字样相同或相似。

某璃鲸饮品店于2019年3月14日登记注册,经营者为吴某远,经营场所在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公园路北闸恢复楼西3#(11),经营范围自制饮品、甜品销售、糕点类制售。

被告辩称其与南京某西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取得了使用"琉璃鲸"品牌的授权,但其并未提供证据原件证明南京某西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鲸"、"琉璃鲸"美术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肥某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鲸"和"琉璃鲸"标识;赔偿原告南京某合琉璃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2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提示:加盟不是"免死金牌",知识产权陷阱要当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血淋淋的现实:花大价钱加盟"知名品牌",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侵权被告!本案中吴某远的饮品店,明明和"南京某西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了加盟合同,交了加盟费,以为可以正大光明用"琉璃鲸"品牌,结果法院一查——人家根本没有合法的著作权,你用就是侵权!

企业主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1. "我以为有授权就是合法的"
    很多创业者以为只要签了加盟合同、交了钱,就可以高枕无忧。但本案明确告诉我们:即使你有加盟合同,如果品牌方本身没有合法知识产权,你的使用仍然是侵权!吴某远辩称"我们做了加盟,他们提供了作品登记证书",可惜他没核实这些证书真假,结果12000元赔偿一分不少。

  2. "快招公司"的甜蜜陷阱
    市场上有些"快招公司"专门打造仿冒品牌,通过明星代言、网红推广快速吸引加盟商。他们可能用相似的logo、近似的名称,甚至伪造授权文件。你交了加盟费后,真正的权利人一纸诉状告过来,你才发现自己成了"替罪羊"。

  3. "我已经关店了,不用赔"的误区
    吴某远在法庭上强调"店铺去年就关了",但法院依然判决赔偿。因为侵权行为发生在营业期间,只要造成了损害,即使现在关门也得买单。就像你借了钱,哪怕把店关了,债还是要还的。

给企业主的3个救命锦囊:

查证知识产权真伪
加盟前,必须亲自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商标、国家版权局官网查作品登记。不要只看对方给的复印件,要核对证书编号、权利人名称是否一致。比如本案中,真正的著作权人是凤某,后来转给了南京某合公司,而不是所谓的"南京某西某公司"。

要求看"授权链条"
如果对方说自己是授权方而非权利人,必须要求查看从原始权利人到他们的完整授权文件。就像房产交易要看"产权链"一样,知识产权也要有清晰的"授权链"。

合同里埋"安全条款"
在加盟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因品牌方知识产权瑕疵导致第三方维权,所有赔偿及损失由品牌方承担"。并要求品牌方提供知识产权担保。这样即使被起诉,也能向品牌方追偿。

最后提醒:知识产权不是加盟费能"买断"的!市场上那些"9.9万加盟国际大牌"的广告,往往藏着大坑。花几百元做知识产权尽调,可能省下几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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