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位置错误或超时效将免责-巢湖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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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2)皖0181民初464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程某和叶某是朋友关系,何某是巢湖市某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叶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2017年1月8日,叶某向程某借款50000元,叶某确认收到50000元现金,并出具了借条。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3%,叶某一直按每月1500元支付利息。
2019年7月16日,叶某再次向程某借款,出具了250000元借条,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月利率3%,逾期违约金年利率24%。借条注明200000元银行转账,50000元现金支付。何某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字,某洁公司在借条上盖章。程某于2019年7月19日转账200000元给叶某。之后,叶某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直至2022年1月18日。
叶某辩称,2017年至2019年7月11日间,他已累计还款超过借款,程某反而欠他17万余元;2019年7月16日的借款实际只有7万余元。某洁公司和何某辩称,某洁公司盖章仅为见证,不承担担保责任;即使为担保,程某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担保责任已免除。
法院认定:第一笔50000元借款成立;第二笔借款实际出借本金为200000元(有银行转账记录);叶某每月多付的1000元利息应抵扣本金;何某虽为连带责任担保人,但程某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故免除担保责任;某洁公司盖章位置不在"担保人"处,仅为见证,不承担担保责任。
判决结果:叶某需偿还程某借款159147.60元及利息9783元(之后利息按4倍LPR计算),驳回程某对某洁公司和何某的担保责任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见的三大法律风险,值得所有企业警惕:
风险一:现金交付难证明,转账支付最保险
本案中,叶某声称收到的50000元现金借款不属实,但法院根据聊天记录确认了这笔借款。然而,对于2019年那笔250000元借款,法院只认定了有银行转账记录的200000元,现金交付的50000元因缺乏证据不予认可。很多企业老板习惯现金交易,认为"朋友之间不用这么正式",但一旦发生纠纷,现金交付很难证明。
防范建议:企业间借款务必通过银行转账,并在备注中写明"借款"。如必须现金交付,应让对方当场出具收据,注明"已收到现金XX元"。记住:没有转账记录的现金借款,法律上很可能不被认可。
风险二:担保位置很关键,盖章不当等于白忙
本案最大的教训是担保问题。何某在"担保人"处签字,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但程某没在6个月内催讨,何某免责;而某洁公司虽然盖了章,但位置不在"担保人"处,法院认定只是"见证",不承担担保责任。很多企业财务或老板以为"盖个章就行",结果因位置不对失去保障。
防范建议:
- 作为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必须在"担保人"或"保证人"明确位置签字盖章,不能随便在空白处盖章。
- 作为担保人:盖章前务必看清文件内容,如仅为见证人,应在盖章旁注明"见证人"字样。
- 企业公章管理要严格,避免在不明文件上随意盖章。
风险三:担保时效不能拖,六个月是生死线
何某作为担保人,本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因程某在借款到期后6个月内没起诉,法院依法免除其责任。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债权人必须在这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担保人免责。很多企业以为"反正有担保,慢慢催",结果过了时效失去保障。
防范建议:
- 企业作为债权人:借款到期后,务必在6个月内通过书面方式(如律师函、催款通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并保留证据。
- 企业作为担保人:了解自己的担保期限,如被要求担保,可与债权人约定明确的保证期间。
- 建立借款台账,对每笔借款的到期日、担保期限设置提醒。
额外提醒:多次借贷要定期结算。本案中叶某声称已还款超过借款,虽未被法院采纳,但也说明频繁借贷不结算的风险。企业应每月核对往来账目,避免像本案一样出现"谁欠谁钱"的糊涂账。
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小结
民间借贷看似简单,实则暗藏陷阱。企业经营中如涉及借款:
- 无论金额大小,务必签订书面合同
- 借款交付首选银行转账,注明用途
- 担保人必须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
- 严格把握6个月担保时效
- 定期核对账目,避免混淆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遇到因上述疏忽导致企业损失的案例。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能帮企业省下大笔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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