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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免租期不能随意延长-中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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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22民初1596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2月24日,郑州某公司与中牟某公司签订两份《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补充协议》,约定郑州某公司将中牟县姚家镇S225以东、纬二路以北姚家工业园区域内2#办公楼及周边空地(面积5130平方米)出租给中牟某公司,租期自2022年2月24日起至2037年2月25日止,其中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5月25日为装修免租期。合同约定租金为10元/平方米/月,每年递增2.5%,第一年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此后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合同签订后,中牟某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向郑州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于2022年5月26日支付租金207800元。2022年9月9日,中牟某公司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截至起诉时,中牟某公司未足额支付租金,拖欠2022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5日期间的租金1685554.75元,另拖欠电费247196元(已支付4万元)。

中牟某公司由苗某、山西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三位股东分别认缴出资135万元、315万元、50万元。2024年10月15日,三位股东通过《债转股投资协议书》将对中牟某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出资。

法院判决中牟某公司向郑州某公司支付拖欠租金1685554.7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利率10.95%计算)及电费203000元及利息,但驳回了郑州某公司要求三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1. "免租期不是'免死金牌',合同约定就是硬道理"

本案中,中牟某公司主张因疫情原因,免租期应延长至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日(2022年9月9日),比合同约定的3个月免租期多出近4个月。但法院认为,虽然合同中有"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装修可延长免租期"的条款,但中牟某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疫情确实影响了装修进度,因此不支持延长免租期。

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2. "债转股能'救'股东,但必须走对程序"

原告郑州某公司认为中牟某公司的三位股东未实际出资,要求他们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查明,三位股东在2024年10月通过债转股方式将借款转为出资,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因此驳回了这一请求。

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3. "违约金别贪高,合理才受保护"

合同原本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按月租金3‰/日(相当于年化109.5%)计算滞纳金,但原告主动降低到年利率10.95%,法院才予以支持。这说明违约金不是约定越高越好。

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4. "电费拖欠也要'吃利息',小钱别忽视"

中牟某公司拖欠电费20多万元,法院不仅判决支付本金,还判决从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利息。很多企业以为"电费是小事",结果小钱滚成大债。

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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