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中工人受伤雇主如何划分责任-长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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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3)豫0783民初307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6月30日,石某雇佣王某善到长垣市某餐饮店维修防水,2022年7月1日8时许,王某善在工作时从梯子上摔下受伤。王某善受伤后,入住河南某医院,经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等,住院治疗2天(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日);2022年12月1日,王某善二次入住河南某医院康复科,住院治疗11天(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2日),此外,王某善还在长垣市某卫生院、长垣某医院治疗。王某善治疗期间共花去医疗费11,163.82元。
王某善起诉前,申请伤残等级等事项的司法鉴定。2023年3月17日,河南国信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王某善脊柱损伤后伤残等级为十级。
法院判决:石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王某善各项损失119,881.42元,驳回王某善对长垣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长垣市某餐饮店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王某善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企业日常经营中极易忽视的法律风险点。很多老板认为"我找个人干活,出了事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但法院判决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
核心问题: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本案中,石某辩称他与王某善是承揽关系(即包工包料),而非雇佣关系。但法院根据聊天记录认定双方形成了劳务关系,理由是:
- 石某直接雇佣王某善去特定地点工作
- 王某善是按石某要求提供劳动,而非独立完成工作成果
- 双方约定的是"明天早上八点走到吧",而非以交付防水工程成果为条件
为什么这很重要?
因为法律对这两种关系的责任认定完全不同:
- 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要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就像本案,石某作为雇主被判承担70%责任。
- 承揽关系: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
企业常见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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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埋隐患:很多企业老板习惯"口头说好",但一旦出事,口头约定很难证明。本案中,正是聊天记录成了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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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劳务与承揽:企业将业务外包时,若管理过细(如规定工作时间、现场监督),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承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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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资质审查:本案中,如果石某能证明他要求王某善具备防水资质而王某善没有,可能减轻责任。但石某未能提供这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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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缺失:王某善从梯子上摔下,若企业能证明提供了安全设备或进行了安全培训,可能减少责任。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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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不"随便":即使是短期用工,也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是"承揽"还是"劳务",避免模糊表述。如果是承揽,要写明"乙方自行安排工作时间、方式,独立完成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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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管理边界:如果是承揽关系,企业只管"结果",不要过多干涉"过程"。不要规定具体工作时间,不要现场指挥如何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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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资质审查:对需要专业资质的工作(如防水、电焊等),必须查验对方资质证书,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保留查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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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即使是外包业务,也要确保工作场所基本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提示,对于高风险作业,可要求对方购买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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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链: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工作成果验收单等,都是关键时刻的"救命稻草"。建议重要沟通通过微信等可留痕的方式进行。
很多企业主问我:"不就是找个人修个防水吗?也要这么麻烦?" 答案是肯定的!本案中一个简单的防水维修,最终导致赔偿近12万元。相比之下,签一份规范合同、做一次资质审查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证明"。别让一次疏忽,变成企业难以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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