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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支付协议不等于工程款支付授权,多标段工程款不能随意抵扣-长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长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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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0民终16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0月25日,河南某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长葛市和尚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森源东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9171607.51元,最终工程价款以审计局决算审计为准。合同签订后,某甲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经验收合格。

2022年12月29日,长葛市审计局作出审计报告,一标段审计核实金额为8366248.06元。和尚桥镇政府分三次支付某甲公司一标段工程款共750万元,下欠866248.06元。此外,某甲公司还承接了二标段工程,和尚桥镇政府多支付了126311.37元。

和尚桥镇政府主张已按照某甲公司授权将640831.21元工程款支付给了第三标段的河南某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应从应付某甲公司的工程款中扣除。某甲公司则认为该款项不属于其工程范围,不应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一审法院判决和尚桥镇政府支付某甲公司工程款739936.6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和尚桥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风险点:委托支付协议不等于工程款支付授权,不能简单将支付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随意抵扣

很多企业在做工程时都会遇到多标段项目,就像本案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同时施工的情况。和尚桥镇政府犯了一个常见错误:他们把一份说明工程归属的《支付委托协议》误解为某甲公司授权将工程款支付给其他公司。实际上,这份协议只是说明"土方回填和混凝土管施工"属于三标段而非一标段,与某甲公司无关。法院认为,既然这些工程量在审计报告中已经明确不属于某甲公司的施工范围,那么对应的工程款就不应从某甲公司的应付款中扣除。

企业该如何防范类似风险?

  1. 明确区分不同标段的工程范围: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列出每个标段的具体工程内容、工程量和边界划分。建议在合同中附上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避免后期扯皮。

  2. 正确理解和使用"委托支付协议":如果确实需要将部分工程款委托支付给第三方,必须明确协议性质:

    • 不是"情况说明",而是明确的"委托支付授权"
    • 必须写明"某公司自愿将本合同项下XX元工程款委托支付给XX公司"
    • 由委托方(付款方)和受托方(收款方)共同签署,最好有见证方
  3. 严格依据审计结果付款:工程款结算一定要以最终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中已经明确哪些工程量属于哪个标段,企业付款时要严格对照,不要擅自"脑补"抵扣理由。

  4. 做好工程资料管理:保留好所有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单、变更单、验收记录等,这些资料在发生争议时是证明工程实际施工范围的关键证据。

  5. 多标段项目要建立独立账目:每个标段的收支要单独记账,避免资金混同。就像本案中,和尚桥镇政府把一标段和二标段的付款混在一起算,导致最后搞不清楚到底欠谁多少钱。

  6. 付款前务必核对清楚:付款前要确认三点:(1)这笔钱是否真的属于应付给本公司的工程款;(2)对方要求抵扣的理由是否有合同或法律依据;(3)有无第三方权利主张。

特别提醒建筑施工企业:当政府或甲方提出"我们已经把XX钱付给其他公司了,要从你的工程款里扣"时,一定要警惕!先看审计报告,再看合同约定,确认这笔钱是否真的属于你的工程范围。不是你的钱,你无权委托支付;是你的钱,对方也不能随便拿去给别人。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看到因工程款抵扣问题引发的纠纷。很多企业老板觉得"都是一个项目的,扣就扣了吧",结果吃了大亏。记住:工程款支付必须"对号入座",不该扣的钱坚决不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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