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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全履行出资程序和章程签署无法确认股东资格-许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禹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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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案号:(2025)豫10民终164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禹州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成立,初始股东为王某(认缴出资额3万元,认缴时间2030年2月28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比例30%)、梁某(认缴出资额3万元,认缴时间2030年2月28日,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比例30%)、司某(认缴出资额4万元,认缴时间2030年2月28日,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比例40%)。

2023年9月27日,梁某、司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梁某将其持有被告30%股权转让给司某。
2023年9月28日,被告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为王某(认缴出资额3万元,认缴时间2030年2月28日,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比例30%)、司某(认缴出资额7万元,认缴时间2030年2月28日,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比例70%)。

关于原告提供的《禹州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该章程显示由司某、王某、韩某、许昌某公司、许昌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禹州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暂时方案如下:最终按2024年5月1日投资截止后各股东按实际投资资金比例调整股权为准)司某(出资额88万元)、王某(出资额14万元)、许昌某公司(出资额130万元)、许昌某有限公司(出资额20万元)、韩某(出资额50万元)。该章程约定"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该章程第13页股东盖章签名处加盖有"禹州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印章、"许昌某公司"字样印章、"禹州某医院"字样印章和司某签名、王某签名按印、韩某签名按印,但未加盖许昌某有限公司印章。

关于被告提供的《禹州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该章程显示由司某、王某、许昌某公司、许昌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禹州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司某(出资额100万元)、王某(出资额20万元)、许昌某公司(出资额150万元)、许昌某有限公司(出资额150万元)。该章程第13页股东盖章签名处加盖有"禹州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印章、"许昌某公司"字样印章、"禹州某医院"字样印章,但未加盖许昌某有限公司印章,无司某签名按印、王某签名按印。

2024年1月15日,许昌某公司向被告银行转账10万元。2024年2月4日,原告向被告银行转账40万元。原、被告均认可,原告给付被告现金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出资存入被告公司的验资户并已验资,也不能提供被告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或其他证据以证明截至2024年5月1日各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事项。因原告不具有被告公司股东资格,故其主张被告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办理登记及行使股东知情权等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了许昌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其不具有禹州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三、企业如何防范股东资格确认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两家公司"谁是谁股东"的争执,实则暴露了企业股权管理中最常见的"隐形炸弹"——以为交了钱就是股东,结果发现连股东资格都确认不了

关键问题出在哪里?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质出资"和"形式要件",缺一不可。具体来说:

1. 章程签字盖章不完整=白忙一场
许昌某公司虽然交了100万元(转账50万+现金50万),但两份章程都存在致命缺陷:一份缺少许昌某有限公司盖章,另一份连原始股东司某、王某的签名都没有。章程明明写明"自全体股东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这种"漏盖一个章"的疏忽直接导致整个章程无效。这就像签合同只让部分人签字,法律上根本不认可这份合同。

2. 出资方式不规范=钱可能打水漂
原告主张的50万元现金出资,法院为何不认可?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货币出资必须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不能直接给现金。即使公司收了现金开了收据,只要没进公司对公账户,法律上就不算有效出资。更危险的是,现金支付很难证明去向,万一发生纠纷,这笔钱可能说不清是"投资款"还是"借款"。

3. "临时方案"埋雷=股权比例说变就变
两份章程都写着"最终按2024年5月1日投资截止后调整股权",但5月1日后双方却拿不出新的股东名册或决议。这就像买房只签意向书不签正式合同,钱交了却没法律保障。法院明确指出:出资比例必须通过股东会决议、章程修订等正式程序确定,口头约定或"临时方案"毫无法律效力。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内部有协议就行",但本案中许昌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虽参与医院管理,法院仍认定"参与经营≠股东资格"。法律只看白纸黑字的登记文件,口头约定、实际参与管理都不能替代正式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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