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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挪用企业资金对外借款致损失-宜城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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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12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朱某原系湖北宜某农村商业银行雅口支行主任。2005年10月21日,王某向朱某借款40000元,朱某将其工资折上的20000元取出交给王某。另外,客户柏某在湖北宜某农村商业银行雅口支行贷款40000元,还款给朱某后,朱某将其中20000元在账面结清,另20000元挪用(并自行办理续贷)借给了王某,王某向朱某出具了“今借到朱某现金肆万元整(40000.00)刑警队王某20**年.10.21”的借条。此后朱某多次索要,王某一直未还。2009年11月13日,法院因朱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含挪用柏某还款20000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朱某刑满释放后继续索要欠款,王某仍分文未还,引发纠纷。另查明,朱某在柏某的20000元贷款到期后,自行为其办理续贷至今未还。

法院判决:王某需向朱某偿还20000元,向湖北宜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偿还20000元,并驳回朱某的利息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员工私自挪用企业钱款借给别人,企业可能“钱两头空”——既收不回客户的还款,又拿不回被挪用的资金,最终只能打官司艰难追讨。 朱某作为银行主任,挪用客户柏某还给银行的20000元借给王某,结果柏某的贷款变成坏账,银行损失了钱;而王某借的40000元中,只有一半能通过法律追回。企业看似赢了官司,实则损失了利息和时间,还暴露出管理漏洞。

对企业来说,这类风险很常见却极易被忽视。很多老板觉得“员工挪用资金是个人犯罪,和公司无关”,但现实中,一旦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动了公司钱,企业往往要花大代价“擦屁股”。比如:

如何防范?三招让企业远离“替员工背锅”:

  1. 钱款进出“双人盯”,别让员工一人说了算
    员工经手资金时,必须设置“经办+复核”双岗制。比如客户还款,要求柜台人员当场入账并由主管二次确认,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客户“已到账”。本案中朱某能轻易挪用柏某的还款,就是因为缺少实时核验环节。小企业哪怕没有复杂系统,也该让财务和业务员交叉对账,每周核对一次流水。

  2. 给员工行为装“监控”,别等出事才查
    定期抽查高风险岗位(如信贷、出纳)的业务:

    • 查“异常续贷”:像朱某自行为柏某办理续贷,企业应规定续贷必须经上级审批,系统自动标记“无客户签字”的续贷为高风险;
    • 查“私人借条”:发现员工用公司资源打借条(如本案王某写的借条),立即冻结并调查——企业钱不是员工的“私人钱包”;
    • 用科技帮忙:用微信小程序让客户还款后拍照上传凭证,企业后台实时可查,堵死“手写收据被篡改”的漏洞。
  3. 发现挪用“快止损”,别拖成陈年旧账
    员工挪用资金往往有征兆:比如频繁帮客户“周转”、私下收现金不入账。企业一旦察觉:

    • 立即暂停其权限,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账目截图);
    • 72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别因“家丑不外扬”错过黄金追赃期;
    • 同步起诉借款人(如本案银行直接向王某主张债权),避免像朱某拖到出狱才追讨,连利息都拿不到。

关键提醒: 员工挪用资金不是“个人犯罪就完了”,企业监管失职才是损失根源。定期做“资金安全体检”——查一次流程漏洞,比打十场官司更省钱。老板们记住:钱进钱出有痕迹,责任到人不模糊,才能守住企业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