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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按天计酬的杂工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荥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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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1民终7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孙某于2022年5月31日经荥阳市永某炭素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淡某盈介绍到公司从事杂工工作,孙某与车间主任约定,工资按考勤天数,每天100元计算,由公司于每月20日左右通过银行卡向孙某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孙某入职后即加入永联车间微信群,并在工作期间接受公司车间主任的管理,公司按月向孙某发放工资。2023年1月2日孙某在工作时被钢丝绳挤伤左手,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孙某于2023年6月26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查明孙某自2023年8月15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仍维持原判,驳回公司上诉。

三、核心观点:看似"临时"的用工,可能埋下巨大法律风险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我们只是招了个临时杂工,按天给钱,又没签合同,怎么可能算正式员工?"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没签劳动合同、按天计酬、岗位名称叫"杂工",只要符合三个条件,法院仍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法院是怎么认定的呢?关键看这三点:

1. 你管不管他?——管理关系是核心
公司认为:"他没参加培训考试,不算我们员工。"但法院发现:孙某加入了公司车间微信群,接受车间主任管理,按考勤领钱。这些细节就是"管理关系"的铁证!
⚠️ 风险提示:不要以为不办入职手续就安全。让员工进工作群、安排工作、考勤打卡,这些日常管理行为都在悄悄"编织"劳动关系的证据网。建议:临时用工避免使用公司内部管理系统,不纳入日常考勤。

2. 活干得"杂"就不算业务?——别被名称迷惑
公司辩称:"杂工不是我们业务组成部分。"但法院认为:炭素制品公司的杂工工作(如清理、搬运)与生产环节紧密相关,属于业务必要部分。
⚠️ 风险提示:不要用"杂工""临时工"等名称逃避责任。只要工作内容与主营业务相关(比如生产线的辅助工作),就可能被认定为业务组成部分。建议: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避免让外包人员直接参与生产线操作。

3. "报酬"和"工资"一字之差,责任天差地别
公司强调:"我们发的是'报酬'不是'工资'。"但法院指出:每月固定日期通过公司账户转账,按出勤天数计算,这就是典型的工资支付方式!
⚠️ 风险提示:支付方式比名称更重要!按月/按周定期支付、通过公司账户转账、有固定计算标准(如100元/天),这些特征会让"劳务报酬"变成"工资"。建议:临时用工采用现金结算或第三方平台支付,避免公司账户直接转账。

最致命的风险点:孙某工作中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需承担工伤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可能高达数十万);若认定为劳务关系,只需承担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轻得多)。本案因未签合同+管理痕迹明显,企业白白多赔一大笔钱。

给企业老板的3条保命建议

  1. 临时用工必须签协议
    即使干一天活,也要签《临时劳务协议》,写明"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不纳入公司管理"等条款。别嫌麻烦,一张纸能省几十万赔偿!

  2. 管理要"划清界限"

    • 不让临时工进公司工作群
    • 不使用公司考勤系统
    • 工作指令由外包公司下达(如通过微信单独沟通)
    • 工资由外包公司支付,避免公司账户转账
  3. 高风险岗位必须买保险
    搬运、清洁等易受伤岗位,务必购买"雇主责任险"或"意外伤害险"。别等出事后才后悔:"当时省几百块保险费,现在赔了二十万!"

真实教训:郑州这家炭素公司因未签合同、管理不规范,不仅赔了工伤款,还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补缴社保、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看似省下的"灵活用工"成本,实则埋下更大风险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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