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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交强险脱保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新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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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80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9月9日13时34分许,张某宏驾驶豫A1****号中型客车,沿大卢G343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大卢G343国道赵家寨路口时,与周某合驾驶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左转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周某合受伤。张某宏负主要责任,周某合负次要责任。

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25日,周某合在新郑某某医院住院治疗16天,被诊断为:1.急性外伤后头痛;2.头皮下血肿;3.颈部损伤;4.左侧颧部损伤;5.左侧第7、10肋骨骨折;6.腹部闭合伤;7.腰部损伤;8.多处皮肤挫伤。长期医嘱显示陪护一人。出院医嘱要求:注意休息,继续巩固治疗,避免剧烈活动;加强营养及护理;如有疼痛加重随时就诊。周某合共花费医疗费21706.81元。

周某合提交了与河南省某乙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书》,约定月工资4200元,以及公司出具的工资证明。他还提供了电动车损坏照片,证明车辆因事故报废。

豫A1****号中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为某丙公司,该车在某甲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100万元),但事故发生时没有交强险。张某宏是某丙公司员工,事故发生时正在履行公司职务。某丙公司在庭审中承认,事故发生前(2023年9月9日下午16时之前)交强险已经脱保,当天16时才开始购买新交强险。事故发生时间是13时34分,正处于交强险脱保期间。

法院判决:某丙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周某合37053.95元;某甲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周某合4325.45元;驳回周某合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是个普通交通事故,却暴露出企业一个致命疏忽:交强险脱保导致企业自掏腰包赔偿。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只要买了商业保险就万事大吉,殊不知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保命险",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它!

为什么某丙公司要自己赔3.7万多元?因为交强险脱保了!正常情况下,交强险会先赔付18万元医疗费、18万元伤残赔偿和2000元财产损失,超出部分才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但本案中,由于交强险脱保,这本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3.7万元赔偿,全部落到了某丙公司头上。

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风险点:

  1. 交强险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法律红线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即使企业买了高额商业险,也不能替代交强险。一旦脱保发生事故,企业要像本案中的某丙公司一样,自己承担本应由交强险赔付的金额。一辆车一年交强险才几百元,但一次事故可能让企业损失数万元甚至更多!

  2. "保险到期日"不是安全线,提前续保才保险
    本案中某丙公司以为当天16点会续保,但事故发生在13点34分,短短2个多小时的空档期就酿成大祸。记住:保险到期日当天就脱保!企业必须提前7-15天办理续保,绝不能卡点操作。

  3. 员工开车出事,企业要当"冤大头"
    张某宏是为公司办事时出的事故,法院直接判某丙公司担责。企业用车管理必须做到:

    • 严格审查司机资质(驾照类型、有效期)
    • 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谁开车、去哪、干什么)
    • 定期开展安全驾驶培训(别等到出事才后悔)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一次小小的保险疏忽,可能让企业付出远超保费几十倍的代价。千万别把"侥幸"当"聪明",安全合规才是企业经营的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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