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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将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济源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济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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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豫9001民初285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4月,原告刘某被河南省某医院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2020年7月20日,刘某被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叁期。刘某就其与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经过仲裁、诉讼,最终被生效判决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被生效判决认定为工伤。2021年6月28日,经济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某的伤残等级为叁级。

2024年6月16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11月24日,刘某在济源市某医院因矽肺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购买药品共计花费2691.57元。

2024年8月22日,刘某到济源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1.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加重;2.肺功能不全;3.高血压2级(很高危组);4.前列腺增生;5.高尿酸血症;6.泌尿道感染。刘某住院14天,花费医疗费1896.02元,于2024年9月5日出院。

2024年12月16日,刘某到济源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1.矽肺叁期肺间质纤维化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肺部感染左肺肺大泡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Ш级;2.双侧胸腔积液;3.双侧胸膜粘连;4.陈旧性肺结核;5.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6.前列腺增生。刘某住院11天,花费医疗费5792.32元,于2024年12月27日出院。

2025年1月8日,刘某到河南省某医院住院治疗,中医诊断为:肺痿肺肾阴虚证;西医诊断为:1.职业性矽肺叁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气肿;2.肺结核?3.高血压。刘某住院9天,花费医疗费4521.77元,于2025年1月17日出院。

以上医疗费共计14901.68元,被告未支付,刘某上述住院期间被告也未派人护理。

另查:济源市2023年、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82660元、79330元。2021年1月1日起,济源市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调整为25元/天/人。

另:2025年3月11日,刘某提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某集团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共计18913.68元。同日,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刘某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河南济源某公司需支付刘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陪护费共计18798.77元;若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由河南济源某集团承担补充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简单但关键的道理:企业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等于自己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很多老板以为"省下保险费就是省钱",实际上是在给自己挖坑,一旦出事,赔出去的钱可能比多年省下的保险费还多。

为什么企业要吃这个亏?三个关键原因:

  1. 工伤保险是"护身符",不是"负担"
    案例中,某公司没给刘某交工伤保险,结果要自己掏近2万元医疗费。如果交了保险,这些费用90%以上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企业几乎不用掏钱。就像买汽车保险,平时觉得是额外支出,真出事故时才发现是救命钱。

  2. "员工超过退休年龄"不是免责理由
    仲裁委以刘某超过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但法院依然判决企业赔偿。现实中很多企业误以为"员工到年龄就不用管了",这是大错特错!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就要承担工伤责任,与年龄无关。

  3. "不知情"不能当挡箭牌
    某公司辩称"不知情、未申请",但法院不认可。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企业必须承担,不需要等员工"申请"或企业"批准"。就像本案中刘某自己买药住院,企业照样要赔钱。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三招实用建议: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
很多企业主直到官司打输了才后悔:"早知道就交保险了"。工伤赔偿不是"能不能赔"的问题,而是"赔多赔少"的问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既是保护员工,更是保护企业自己。记住:省下的保险费,可能只是纸面上的利润;赔出去的工伤款,才是真金白银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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