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但实际接受管理即算劳动关系!企业用工风险别大意 - 巩义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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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181民初573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李某于2022年11月1日到巩义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处从事钳工工作,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李某在工作期间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日常工作内容由公司车间主任安排,工资由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及其妻子微信转款支付。2023年10月13日李某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公司承担了李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巩义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公司与李某自2022年11月1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别再被“计件工资”蒙蔽双眼!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戳中了很多中小企业的痛点——老板们总以为“按件计酬就是临时工,不用签合同”,结果一出事就栽了大跟头!法院为啥判公司输?核心就一点:劳动关系的本质不是看工资怎么算,而是看企业对员工有没有“管人”的权利。
具体来说,法院认定了三个关键事实:
- 你管他干活:李某每天听车间主任安排任务,还得打卡考勤,这明显是“被管理”的状态;
- 活是你公司的业务:李某干的钳工活,直接是公司生产线的一部分,不是随便接的私活;
- 钱是你发的:工资通过公司老板和家属微信支付,来源清晰。
这三条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哪怕工资是按件计算(多干多得),也改变不了“你是老板、他是员工”的事实!公司想用“计件=劳务关系”来推卸责任,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劳动合同法》写得明明白白:用工第一天起,劳动关系就自动成立了,签不签合同不影响认定。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提醒:
- ❌ 别心存侥幸:不签合同、不缴社保看似省了小钱,但员工一旦受伤(比如本案的车床事故),公司得全额赔医药费+工伤待遇,可能比补缴社保多花几倍!
- ❌ 别混淆“计件”和“临时工”:按件计酬只是工资形式,只要员工日常受你管理、干你公司的活,就是正经劳动关系,不是“干完就走”的劳务合作。
- ✅ 三招防风险:
- 合同要当天签:员工入职24小时内签好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和社保条款;
- 管理要留痕迹: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用系统留存(比如钉钉打卡),避免口头指挥;
- 社保不能拖:哪怕试用期也要缴社保,工伤风险一出,企业全责跑不掉。
很多老板抱怨“招人麻烦”,但比起事后几十万的赔偿,这些前期投入根本不值一提。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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