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员工发生工伤,企业仍需承担赔偿责任-赤壁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案号:(2016)鄂1281民初9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邓某系湖南某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赤壁分公司员工,从事道路清扫工作,每月工资为1050元。2014年11月25日下午六时许,邓某在承包责任路段工作时,发现对面街道路边有行人扔下的白色塑料袋,准备穿过马路进行清扫,其在横穿公路时,被谢某新驾驶的无牌照两轮电动车撞倒。事发后,谢某新和邓某的丈夫胡某金将邓某送往赤壁市中医院检查治疗,谢某新支付了159.1元的检查费和医药费,并支付了100元的营养费。邓某回家后,感觉腰背、膝盖及头部右耳疼痛,且大便不通。2015年1月9日,邓某再次去中医院检查,诊断为腰1椎体前柱压缩骨折。2015年1月12日,经司法鉴定,邓某的主要损伤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建议误工时间为4个月,护理时间为两个月。2015年8月12日,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邓某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其精神症状与车祸相关。2015年5月28日,市交警大队认定由于肇事后双方均未保护现场也未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本院于2015年7月2日立案受理邓某与谢某新交通事故纠纷案,于2015年12月10日判决谢某新支付邓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743.8元。2015年6月15日,邓某向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5年8月27日,被认定为因工受伤。2015年12月14日,邓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16年1月15日被认定为九级伤残。2016年3月21日,邓某向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被以邓某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
法院判决结果:湖南某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赤壁分公司需支付邓某一次性残疾补助金94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400元、停工留薪工资4200元、医疗费1810元等共计30270.8元,同时驳回邓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用工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员工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只要在工作中受伤,企业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很多企业以为招用退休人员就不用承担工伤风险了,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误区。本案中,邓某入职时已52岁(超过女性50岁法定退休年龄),但法院依然认定公司需要支付近3万元的工伤赔偿。虽然邓某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超过退休年龄),但其他赔偿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仍需企业买单。
对企业来说,以下风险必须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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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无工伤风险"的误区要不得
只要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无论年龄大小,只要被认定为工伤,企业就得承担责任。本案中,尽管邓某已超过退休年龄,人社局仍认定其为工伤,法院也支持了这一认定。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不冲突
企业常以为"员工已从肇事者处获得赔偿,公司就不用赔了",但本案法院明确表示: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是两条线,企业不能以"员工已获第三方赔偿"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责任(仅在某些项目上可能抵扣)。 -
证据管理至关重要
本案中因未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增加了处理难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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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用工年龄关:对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必须签订明确的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并在协议中约定意外伤害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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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业保险兜底:为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购买足额的商业意外险,这是成本最低的风险转移方式。本案中如果公司提前购买了保险,3万多元的赔偿就可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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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培训和现场管理:特别是对环卫、建筑等高风险岗位,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配备必要防护装备。本案中邓某横穿马路清扫的行为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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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伤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工伤,第一时间送医并报告,切勿像本案中拖延就医导致伤情加重。同时要配合人社局的工伤认定调查,保留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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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心存侥幸:很多企业认为"小公司没人查""退休人员好说话"就忽视风险,但一旦出事,赔偿责任不会因企业规模小而减免。
特别提醒: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企业雇佣退休人员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法律不会因员工年龄大就免除企业责任,反而可能因员工身体较弱而增加企业风险。务必转变观念,把退休人员用工纳入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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