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图片授权不核实真实性质仍要赔偿-阳新肖像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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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肖像权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735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殷某发现,阳新某下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某下旗舰店"、微信视频号小店"某下旗舰店"、抖音店铺"某下旗舰店"、京东店铺"某下官方旗舰店"、快手店铺"阳新某下专营店"等多个网络平台上擅自使用殷某的肖像用于商品宣传及销售。具体使用形式包括在"洗衣机槽清洁剂""木地板清洁剂""蜡象漂白剂"等多款商品的宣传页面、销售详情页面中使用殷某的大幅肖像,并在殷某肖像旁附有"蜡象×《临时演员》官方合作伙伴"之广告语。
殷某从未授权涉案品牌及相关网络店铺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性宣传。殷某曾获得"第十五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女主角奖"等多个奖项,参演过《杨贵妃秘史》《鸡毛飞上天》《人世间》《1921》等诸多影视作品,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辨识度。
阳新某下贸易有限公司辩称,其与北京某乙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影视版权使用许可合同》,北京某乙公司提供了与某下影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版权许可资料,因此阳新某下公司认为自己获得了合法授权,并支付了20000元许可费。收到律师函后,阳新某下公司已将涉案图片全部删除。因本案诉讼所需,殷某已支出的维权费用合计1979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阳新某下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某乙传媒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向殷某赔礼道歉;二被告连带向殷某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开支)50000元;驳回殷某要求赔偿51万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出很多企业常犯的致命错误:以为花钱买了授权就万事大吉!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法院在判决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获取案涉图片的对价明显与原告的商业价值存在较大差距,其对被告授权的信赖具有一定过失"。什么意思呢?就是阳新某下公司花了2万元买了知名演员殷某的肖像使用权,这价格连殷某拍个广告的零头都不够,企业却天真地认为"我付钱了就合法",这明显不符合市场常识!
很多老板可能会委屈:"我花钱买的,怎么还侵权?"但法律很明确:花钱买的授权≠合法授权。就像你花500块钱买了个"劳力士",结果发现是假货,你不能因为自己付了钱就说是真表。
企业如何避免"花钱买侵权"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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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授权链条,别当"甩手掌柜"
不要只看供应商给你看的授权文件,要追问"授权从哪来"。特别是使用名人肖像时,最好能直接联系本人或其经纪公司确认。就像买房要查产权一样,用图前先查"图权"! -
价格不对劲,就要提高警惕
知名人士的肖像授权费通常不会太低。如果对方说"花1万块就能用明星照片做广告",这跟"花500块买劳力士"一样不靠谱!市场价是多少心里要有数,明显低于行情的授权很可能是"坑"。 -
影视剧照≠可随意商用
很多企业误以为"电影版权方给的剧照就能随便用",但法院明确指出:影视剧照的版权和演员个人肖像权是两码事!即使某下影业授权了北京某乙公司使用《临时演员》剧照,也不等于授权使用殷某个人的肖像权。 -
发现侵权要快刀斩乱麻
阳新某下公司收到律师函后及时删除了图片,这点帮他们减轻了部分责任。企业一旦收到侵权通知,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专业律师,拖延只会让赔偿金像滚雪球一样变大。 -
合同别当"走过场"
签订授权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保证有权授权"的条款,并约定若因授权不实导致侵权,由授权方承担全部责任。别让合同变成一纸空文!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企业以为"付钱就有权用",结果法院判赔5万;明星以为"随便用用没关系",结果影响商业代言损失更大。法律风险往往藏在这些"我以为"里。
企业在营销推广中,千万别图省事、贪便宜。花小钱买"授权",可能换来大额赔偿;而花合理费用获取真实授权,才是真正的省钱之道。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遇到类似咨询。如果阳新某下公司事前找专业律师审核授权文件,这场5万元的损失完全可以避免。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企业法律风险防微杜渐,专业顾问助您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