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货凭证缺失让小超市为假货买单 - 孝感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应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2)鄂09民初3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系第7613055号"蓝月亮"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肥皂、洗衣液等,有效期自201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6日。2014年12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蓝月亮"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原告许可蓝某(中国)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注册商标,许可期限自2016年3月31日至2020年6月6日。被告应某,住所地为湖北省应城市××道广园美景由西至东第一至二档门店,经营者杨某,登记的经营场所悬挂"一扬超市电话152××**"等字样的店招。2021年7月28日,公证员对杨某经营的应某进行了证据保全。曾贝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该店铺购买了两瓶标有"蓝月亮洗衣液"的商品,共计36元。购买结束后,曾贝将其中一瓶商品交由公证员收持。原告将公证购买的商品交蓝某(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该公司出具《鉴定报告》称:"该产品在打码字体格式、外观属性标签方面与我司产品存在明显差异,证实其不是我司产品,为假冒我司厂名,厂址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伪劣产品。"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应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6000元,同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

看到这个案子,很多小超市老板可能会疑惑:"我又不知道是假货,凭什么要我赔钱?"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销售假货,不知情也要赔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杨某经营的小超市只卖了36元的"蓝月亮"洗衣液,却要赔6000元。为什么?因为她无法证明自己进货的合法性。被告在法庭上说"是从万勇百货和线上购物平台进货的",但关键问题是"没有进货凭证"。没有凭证,就无法证明商品来源合法,也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子敲响了三记警钟:

第一记警钟:进货凭证就是"护身符"
每次进货,无论金额大小,都要索要并保存好发票、收据等凭证。这些看似普通的纸片,关键时刻能让你免于巨额赔偿。本案中,如果杨某能提供正规进货发票,证明商品来自合法渠道,很可能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记警钟:别为小便宜吃大亏
很多小商家贪图便宜,从不明渠道进货。本案中,正品"蓝月亮"洗衣液市场价一般在20元以上,而杨某36元买了两瓶,明显低于市场价。低价往往是假货的信号!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往往是陷阱。

第三记警钟:被起诉别慌,证据说话
如果收到法院传票,不要像本案被告那样只说"不是我卖的",而要积极寻找证据。本案中,杨某如果能提供:

给商家的实用建议:

  1. 建立进货台账:哪怕是个小超市,也要有个本子记录每次进货的商品、数量、价格和供应商信息。
  2. 学会辨别真假:对常卖的知名品牌,花10分钟学几个辨别真伪的小技巧(比如看包装细节、扫码验证)。
  3. 保留商品包装:不要一进货就把外包装扔了,保留一段时间,万一被质疑可以比对。
  4. 签订进货合同:哪怕是小批量进货,也要让供应商签个简单的协议,注明"保证商品正品"。

别以为"我只是个小店,大公司不会找我麻烦"。本案中原告广州蓝某实业有限公司专门派律师到湖北小城起诉一家街边小店,就是因为大企业有专门的打假团队,会通过公证购买等方式收集证据。36元的买卖,换来6000元赔偿,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专业护航,远离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就像隐藏的暗礁,平时看不见,一旦触碰就可能船毁人亡。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看得见、用得上"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的服务不仅具有极高的性价比,更创新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无论是进货把关、合同审核还是侵权应对,我们的专业团队都能帮您提前识别风险、有效防范纠纷,让您的企业行稳致远,远离类似本案的法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