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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不规范导致巨额债务风险-宜城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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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12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08年至2011年期间,原告谢某因开发的某东城花园房产项目全部出售,手中有闲置资金,被告周某因开发某湖名都小区需要资金周转,多次向谢某借款,谢某通过女儿谢某嫣筹措部分资金,加上自己的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转账交付至周某个人账户和宜城某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共计300万元。后双方经过对账,扣减已经偿还的部分款项,周某给谢某女儿出具248万元借条。此后,宜城某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周某未偿还本金248万元,导致本案纠纷发生。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宜城某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周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还给谢某248万元本金(谢某主动放弃了利息要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借钱千万别“图省事”,规范操作是底线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老板借了钱不还”,但深层原因是企业借款流程太随意,埋下了巨大隐患。很多企业主觉得:“都是熟人,打个借条就行”“钱转到个人卡方便”,结果一出问题就吃大亏。法院为啥判企业赔钱?关键就两点:

  1. 钱进了“个人账户”,企业照样要背债
    周某是公司老板,但谢某把钱转到他的私人账户,而不是公司对公账户。乍一看像“私人借款”,可法院认为:钱是用于公司开发项目(某湖名都小区),公司就得出钱还!很多企业主用个人卡收公款,以为能“省税费”或“灵活周转”,但一旦纠纷,个人和公司财产界限模糊,老板可能倾家荡产替公司还债

  2. 口头协议+补签借条=风险炸弹
    谢某最初没留书面合同,几年后才补了借条。幸亏对方认可了债务(否则谢某可能一分钱要不回)。但现实中,如果对方耍赖说“这是投资不是借款”,企业就惨了——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法院很难认定借款性质。本案中,若转账记录不全或借条缺失,宜城某湖公司可能少赔钱,但谢某也可能彻底输掉官司,双方都是输家。

给企业的3个保命建议
公私账户绝对分开
公司借款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走账,禁止用老板个人卡收付款!哪怕对方是多年老友,也要坚持“钱进公户、事留痕迹”。否则一旦涉诉,个人房产、存款都可能被执行。
借款当天签书面合同
别等“事后补条”。合同要写清:借多少、利息多少、还钱时间、用途(比如“用于某湖名都项目开发”)。口头说“算朋友帮忙”?法律只认字。
定期对账留证据
每还一笔款,立刻让对方签收据;每年核对总欠款,双方签字确认。本案拖了7年才对账,差点因证据不足翻案(之前调解书就被法院撤销了)。

记住:企业借钱不是“人情往来”,而是法律行为。省下签合同的5分钟,可能赔掉2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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