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劳动关系-老河口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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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9)鄂0682民初27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9年2月份,吕某通过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门口的招工启示找到该公司魏某应聘上班,与魏某口头协商,在该公司从事机修工,每个月3200元,从二〇一九年正月十七开始上班,早上七点半到中午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半到六点半,不包吃不包住,吕某住在老河口市赞阳新城,一切事宜都是口头协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2月26日上午11时,吕某因修理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机器的时候受伤,右手被机器绞中,当时吕某的右手被绞进机器后,魏某和机修工张某过来帮忙,把手从机器拉出来。2019年2月26日,吕某在襄阳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九一医院骨科住院,诊断结果为右前臂及右手毁损伤失血性休克。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支付了吕某在医院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吕某住院期间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派周姓员工护理。吕某因确认劳动关系于2019年7月向老河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年10月14日,老河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河劳人仲裁字(2019)第21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与吕某于2019年2月21日起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吕某与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子特别值得企业老板们警惕!老河口某纺织有限公司以为只是"临时聘用","工作一天算一天的工钱",属于"劳务关系",结果出了工伤事故后,法院仍然认定双方是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承担责任。
很多老板有个错误想法:"没签劳动合同就不是正式员工,出了事不用负责"。这可是大错特错!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员工开始在你公司干活了,不管有没有签合同,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了!
那么,法院是怎么判断是不是劳动关系的呢?主要看三点:
- 你公司是不是正规招人(有招工启示、有固定工作时间)
- 员工是不是接受你的管理(按你规定的时间上班、听你安排工作)
- 员工干的活是不是你公司业务的一部分(本案中修机器就是纺织公司的必要工作)
本案中,虽然双方没签合同,但吕某每天按时上下班、有固定月工资、干的是公司业务必需的工作,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公司老板那句"工作一天算一天的工钱"、"不合适随时来随时走"的说法,在法律面前根本不成立。
给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 别怕签合同:无论用工时间长短(哪怕是只干一天),都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是保护双方的"护身符",不是负担!
- 分清"劳动"和"劳务":临时帮忙、一次性服务可以签劳务协议;但只要工作时间固定、需要遵守公司制度、长期提供劳动,基本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 工伤保险不能省:本案中公司如果给吕某买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就由保险承担了,而不是公司自己掏腰包。
- 管理要规范:即使是短期用工,也要有简单的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这些在争议时都是重要证据。
- 别等出事才后悔:很多企业都是等到员工受伤或离职后闹纠纷,才想起要规范管理,那时已经晚了。
记住:口头约定在法律面前很脆弱,一纸合同才是企业最好的"防火墙"。用工管理不规范,小疏忽可能带来大麻烦,甚至让企业面临高额赔偿!
四、专业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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