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桐城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3)皖0881民初420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4年4月14日,桐城市某甲公司因采购材料需要,向桐城市兴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张某某、张某、桐城市某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该笔借款展期,各担保人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人及担保人均未按约履行还款责任,桐城市兴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桐城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0日判决:桐城市某甲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13688.89元及利息;张某某、张某、桐城市某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桐城市某甲公司拒不履行还款责任,且张某也拒不履行担保责任。执行过程中,张某某与桐城市兴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张某某支付160万元(含所有借款本息),自2020年10月起每月至少支付5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张某某已代偿131万元。
法院判决:桐城市某甲公司和其股东张某需共同偿还张某某代偿款131万元及利息;桐城市某有限公司对桐城市某甲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1/3承担清偿责任;驳回张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起案件看似是简单的"替人还钱后要不回"的故事,实则暴露了企业经营中极易被忽视的三大"隐形炸弹",稍不注意就会让老板"赔了夫人又折兵":
风险一:给他人担保=给自己挖坑,不签书面协议必吃亏
张某某作为担保人替桐城市某甲公司还了131万元,本以为能全额追回,结果法院只支持他向桐城市某有限公司追偿1/3(约43.7万元)。为什么?因为当初三个担保人(张某某、张某、桐城市某有限公司)没签任何责任分担协议!法律默认"平均分担",张某某多还的那部分只能自己咽下。
企业应对:
- 绝不轻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评估对方还款能力;
- 若必须担保,务必与其他担保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比例(比如"我只承担30%");
- 保存所有代偿凭证(转账记录、和解协议等),否则连追偿资格都没有。
风险二:一人公司老板=公司"肉盾",财务不分家必背债
桐城市某甲公司是张某的"一人公司"(100%持股),因张某无法证明"公司钱和自己的钱是分开的",法院直接判他个人对131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公司破产,债主也能追讨张某的房产、存款!
企业应对:
- 一人公司的老板必须做到"三独立":独立账户、独立账簿、独立审计;
- 每年做正规财务审计,保留银行流水、纳税记录;
- 避免用个人账户收付公司款项,否则等于主动放弃"有限责任"保护伞。
风险三:拖延执行=雪上加霜,越躲债务越滚越多
桐城市某甲公司和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还款,结果:
① 产生高额利息(年利率22.4%);
② 被强制执行时失去谈判主动权;
③ 最终连累担保人代偿,反而要面对更多追偿诉讼。
企业应对:
- 收到法院判决后,立即评估履行能力:能还则还,不能还则主动协商分期;
- 切勿"玩消失",否则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子女上学;
- 遇到执行压力时,优先与债权人达成书面和解,避免损失扩大。
征和律师提醒
很多企业主以为"公司倒闭就没事了",却不知:一人公司财产混同=个人无限责任;担保责任模糊=多还钱难追回。本案中张某若早做财务隔离,桐城市某甲公司欠债本与他个人无关;张某某若与其他担保人事先约定比例,也不必白白损失40多万元。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专治各类"法律后遗症":
- 用"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服务;
- 起草担保协议、设计财务隔离方案,成本不到诉讼损失的1/10;
- 企业日常风险"扫描"服务,99元体验价即可获得3大高频风险报告。
法律不是成本,而是您生意的"防弹衣"——早一步防范,省十万代价。